緬甸批准東協憲章 但人權問題飽受批評

(中央社記者康世人新加坡二十一日專電)緬甸外交部長那溫今天下午在新加坡東南亞國家協會外交部長會議的「緬甸批准東協憲章」儀式上宣佈,緬甸已經成為第七個批准東協憲章的國家。這部憲章包含了人權的章節,但迄今,緬甸軍政府因為軟禁反對派領袖翁山蘇姬
先前武力鎮壓僧侶和平示威,人權問題飽受批評。

東協秘書長、泰國前外交部長蘇林下午也在緬甸批准東協憲章儀式上指出,現在還剩下三個國家尚未批准東協憲章。他相信,東協憲章很快就能完成批准程序。

去年十一月,由東協十國領導人簽署的東協憲章,內容包括了人權章節,並計畫成立一個人權機構。但這個機構沒有制裁違反人權和相關條文會員國的權力,讓整個東協憲章中人權架構的設計大打折扣。

此舉也導致菲律賓非常不滿,揚言如果緬甸不改善人權問題,菲律賓將拒絕批准東協憲章。

據東協官員透露,菲律賓和泰國正在施壓,希望東協準備成立的人權機構,至少要擁有監控會員國侵犯人權的權力。

緬甸上午雖然簽署了東協憲章,但它是否能夠遵守憲章中有關人權章節的規範,也持續讓外界相當懷疑。

東協外長們昨晚在外長工作晚宴上,已再度對翁山蘇姬無法獲釋,表達失望,並呼籲緬甸軍政府能繼續推動民主路線圖。

新加坡外交部長楊榮文昨晚轉述緬甸外長那溫的話指出,再過半年,就是軟禁翁山蘇姬的最長期限。但這是否意味著翁山蘇姬可能在半年後獲釋?楊榮文說:「這樣的解讀不算正確。」

東協人權高層委員會下午召開第一次會議,東協十國外長也出席這場會議,委員會要提出一份人權機構職權範圍的草案,預料將由外長們確認後,於今年底的東協領袖高峰會上,交由十國領導人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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