甕安縣最近出了人命,案情離奇,眾說紛紜。我也是一個「不明真相」的人,越聽越糊塗。但是,貴州省委書記石先生7月3日的一席話,我聽懂了。他的話,被公佈出來的雖然只有寥寥幾段,但是有重量,有深度,切合實際,對整個中國,有普遍意義。
中國確有一些大大小小的幹部,當官當慣了,從官本位出發,敏於思考,一事臨頭,本能地站在民眾的對立面,不是以民為本,而是倒過來,以民為仇,以民為敵。
石先生出類拔萃,和那些人不一樣。他從一個弱女子之死所激起的民變,痛切地體察到了官兒們掩蓋唯恐不及的黑箱裡的深層。
他說:「甕安縣在礦產資源開發、移民安置、建築拆遷等工作中,侵犯群眾利益的事情屢屢發生。」
這些屢屢發生的事情,難道黨和國家沒有動手處理嗎?處理了。怎麼處理的?石先生說:「在處置這些矛盾糾紛和群體事件過程中,一些幹部作風粗暴、工作方法簡單,甚至隨意動用警力。」問題就出在動用警力上。
動用警力幹什麼?是保護公民嗎?不,是動用警力,鎮壓公民。也就是說,是鎮壓本來已經被損害被欺壓的公民,鎮壓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請願的公民,鎮壓同仇敵愾替同胞們打抱不平的公民。這些幹部,鎮壓慣了,習以為常,認定這是黨和國家教導的應對群體性緊急事件的藝術。警力,成了官家的護院。建國,就建了這麼一個國。這種以民為本的領導藝術,同以民為敵有什麼不同!
誰有權力能夠「隨意」動用警力?當然不是普通的公民,以及民選產生的政府;而是一群幹部——由上級黨委提名,通過無競爭的手段,用機器成批等額「選舉」出來的幹部。石先生含蓄而又一針見血地指出,這些幹部,「他們工作不作為、不到位,一出事,就把公安機關推上第一線。」別的共和國,政府是民選的。但中國的特色是槍桿子裡出政權。現在的制度是,連「一些幹部」也有權隨意動用警力了。可見這個共和國一定在制度上出了毛病。
把維權的公民視為敵人,這種思維和實踐,不僅存在於甕安縣委和縣政府的主要領導幹部之中,而且存在於不少其他的縣委和縣政府的幹部之中,順流而下,鄉黨委也有,村支部也有,溯源而上,市委、省委直到中央,陳希同、陳良宇不都是實實在在的樣品嗎?這些活樣品,都是制度造成的。東南西北中,上上下下,虎踞龍盤,這就構成了製造群體性事件的主體。
石先生痛言中共縣委和縣政府「把公安機關推上第一線」,道出了全國各地相當普遍的共同現象,揭示了這部國家機器的本質特色,以我之見,其意義不下於馬克思的《共產黨宣言》和列寧的《國家與革命》。請看我國每年幾萬件乃至十幾萬件群體事件的背後,有多少件,不是在土地和資源開發、移民安置、建築拆遷等等等等之中,屢屢侵犯了群眾的利益,而屢屢爆發的?再看看這些群體事件的結局,又有多少件,不是隨意動用警力,而在血淚中平息的?明明是依法維權的公民,一到以民為敵者的眼裡,個個成了破壞穩定的因素,犯上作亂的壞人,有國際背景的敵人,總而言之,屬於毛澤東所說的敵我矛盾,是需要分化,需要打擊的對象。諸如此類的冤假錯案,除了黨和國家,別人是製造不出來的。
這類事情牽涉到兩位祖師爺,因此必須請他們徹底休息,少管國事。一位是第二代核心鄧小平,他隨意動用軍隊,鎮壓學生和市民。此事說來話長。大腦發病,全身擴散,終於流毒全黨,為害全民。
另一位是第一代核心毛澤東。他那個「兩類矛盾」,蒙蔽了許多人,以為是構築和諧社會的好東西。全世界的經驗告訴我們,依法治國才能長治久安;不依法而去依「理論」治國,勢必越治越亂。五十年來無數的實例告訴我們,依「理論治國」無非是毛澤東無法無天的藉口:他要定你為人民內部矛盾,你再違憲犯法,他也無微不至加以保護,例如四人幫;他要定你為敵我矛盾,一切必要而又充分的鐵證,都能隨心所欲製造出來,包括自己的得力助手劉少奇和鄧小平。這樣的事情,從五十年前的毛澤東,經過十九年前的鄧小平,到前年的陳良宇,再到今天的甕安縣委和縣政府,太多了,太多了。
──轉自《自由亞洲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