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於美東時間4月25日晚公佈今年度特別301(Special 301)調查報告,其中仍將台灣列為「一般觀察名單」,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對此深感遺憾。
不過,美方在報告中倒是肯定台灣在2007年保護智慧財產權及相關執行方面的顯著進展,美方將對台灣進行不定期檢討(Out of Cycle Review, OCR),並預計在今年夏天視檢討結果,再決定是否將台灣自特別301名單完全除名。
美方在報告中提及台灣2007年在改善IPR環境的各項進展,特別是去年6月P2P法案的通過、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的實施及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將設置智慧財產分署等。
另外促進台灣智慧財產法院儘速成立、落實執行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通過ISP立法、採取有效措施打擊網路侵權(特別是TANet)及校園內與周邊未授權使用著作物等。
智財局表示,台灣向以建構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環境為既定政策,近年來在主動積極踐行保護智慧財產權政策方面的措施已獲豐碩成果,且屢獲國際社會肯定。而台美雙方近年來在IPR議題上的溝通良好,無論是政府間的雙邊諮商或民間權利人團體對台灣保護IPR相關議題所表達的意見,政府相關單位均予高度重視並積極回應。
此外,美國商會於2008年3月會刊(TaiwanBusiness Topics)社論中發表「觀察301觀察名單」一文中,即已明確指出台灣在智財權保障上有顯著進步,並建議美國代表署將台灣自特別301名單中除名。
對於美方今年仍將台灣列於「一般觀察名單」,智財局深感遺憾,希望美國政府應正視並充分理解台灣近年來所投注的努力,經濟部將在既有保護智慧財產權成效基礎上,繼續為建立優質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環境努力。
這次特別301調查報告檢視78個國家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情形,將46個貿易夥伴列入特別301名單,其中巴拉圭續列為受「306條款」監督的國家 (306Monitoring) ,此外,中國、俄羅斯、阿根廷、智利、印度、以色列、巴基斯坦、泰國及委內瑞拉等9個貿易夥伴則被列入「優先觀察名單」 (Priority WatchList)。
加拿大、韓國、西班牙、希臘、挪威、馬來西亞、墨西哥及台灣等36個貿易夥伴則被列入「一般觀察名單」(Watch 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