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李安東台北五日電)中華職棒大聯盟今天由會長趙守博發布聲明,對四日兄弟象與La new熊隊之戰,發生熊隊球員對裁判判決出現不當抗議之行為,做出嚴厲譴責,同時立即對熊隊四名球員做出罰款、禁賽等初步處分。
趙守博表示,職業棒球一直是台灣最受歡迎的職業運動,選手賣力表現也是許多球迷心中的榜樣及模範,但選手都應具有運動員精神,在場中需絕對服從裁判判決,若遇判決爭議,應循正常管道提出訴求,不可以暴力行為相向。
這次熊隊四名球員除了將受到嚴厲處分及禁賽外,他並表示,各球團應加強各隊管理,全力規範球員比賽行為,並恪遵比賽規定,共同維護台灣職棒之發展,而每一名球員都必須尊重裁判的威信,聯盟絕不允許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有關懲處方面,職棒聯盟今天下午也召開會議,對熊隊球員嚴重影響職棒選手運動精神,衝進場內衝突除了表示遺憾外,並嚴厲譴責任何球場暴力行為,同時嚴正提醒熊隊教練團,應全力規範球員比賽行為,並遵守比賽規定。
聯盟對熊隊相關違規球員做出的初步懲處分別為:
一、九局下半結束,林智勝因拋擲手套進入場內,遭一壘審驅逐出場後,又衝入場內衝撞一壘審,因行徑粗暴,極為不當,即日起進行停賽處分,確定之禁賽場數及罰款,將於七日另行召開會議決定。
二、十一局下半結束,陳峰民不當進入場內向主審抗議,違反聯盟規章第二十一章第十六條規定,處罰金新台幣一萬元;陳峰民於抗議期間言語侮辱裁判,違反聯盟規章第二十一章第十五條規定,處罰金兩萬元、禁賽一場;另陳峰民遭驅逐出場,依規章第二十一章第十四條規定,處罰金一萬元。合計執行禁賽一場、罰金四萬元。
三、十一局下半結束,潘忠韋不當進入場內向主審抗議,違反聯盟規章第二十一章第十六條規定,處罰金一萬元;潘忠韋抗議時對裁判做出粗暴動作,違反聯盟規章第二十一章第十五條規定,處罰金五萬元、禁賽三場;潘忠韋遭驅逐出場依規章第二十一章第十四條規定,處罰金一萬元。合計執行禁賽三場、罰金七萬元。
四、隨後黃俊中進入場內對裁判出現粗暴動作,違反聯盟規章第二十一章第十五條規定,處禁賽三場、罰金五萬元;黃俊中遭驅逐出場依規章第二十一章第十四條規定,處罰金一萬元;黃俊中隨後脫下球衣並重返場內挑釁之抗議行為,違反規章第二十一章第十四條規定,另處禁賽兩場。合計執行禁賽五場、罰金六萬元。97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