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12月28日上午對馬英九特別費案進行宣判。法院宣布維持一審判決,馬英九特別費涉嫌貪污案二審無罪,但同案被告的前市府秘書余文則以偽造文書,執行一年刑期。馬英九本人未出庭聆听宣判,而是委由律師代表到場。
本文網址: https://www.ntdtv.com/b5/2007/12/28/a69777.html
台北地方法院12月28日上午對馬英九特別費案進行宣判。法院宣布維持一審判決,馬英九特別費涉嫌貪污案二審無罪,但同案被告的前市府秘書余文則以偽造文書,執行一年刑期。馬英九本人未出庭聆听宣判,而是委由律師代表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