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中國立法部門最近修訂的律師法,對律師在法庭上的辯護言論加上了新的限制。一些法律界人士認為,這些限制使中國律師進行司法辯護時將更加困難。請看本台記者發來的報導。
新修訂的律師法規定律師不得發表危害國家安全、惡意誹謗他人和發言嚴重擾亂法庭秩序。針對這點新疆西部律師事務所張元欣律師認為非常不合理:
對律師的限制更多了,有些是非常不合理的,我估計這個《律師法》修訂後,關於國家安全秩序的辯護會減少,因為我們增加一個條例,我們律師在法庭上的發言很可能構成妨礙國家安全罪,關於政治辯護的話,恐怕有很多律師不願意介入。
遼寧程律師表示新修訂的《律師法》對保障律師的合法權益做的遠遠不夠,中國社會矛盾日益尖銳,維權案件增多,很多維權律師往往為當事人辯護時與政府政策對立,將來維權律師的風險更大了。
第一點,好的律師為了執行國家的法律,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遭到打擊報復這問題解決不了,有些律師為了掙錢不擇手段,貪污受賄沒有懲罰力度,制裁不了,現在這個《律師法》修改後這兩個問題遠遠沒有解決。
中國官方媒體報導,修改後的律師法將於2008年6月1號起施行,修改的內容包括律師在法庭上發表的言論不受法律追究,但是發表危害國家、惡意誹謗他人、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言論除外,以及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受監聽等。
新唐人記者陸芳 熊斌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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