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出台新規定嚴管群眾集會

【新唐人】中共10月1號開始實行《大型群眾活動安全管理條例》,這一條例要求所有一千人以上參加的活動,都必須20天前向當地公安机關提出申請,未經許可舉辦千人以上活動,將被處以10万到30万元的罰款。評論人士認為,這是中共出于擔心自己執政地位受威脅,以此進一步限制群眾的集會自由權力。

針對中共近期出台的《大型群眾活動安全管理條例》,限制千人以上的集會活動,山東大學教授孫文廣認為,這是由于中共當局恐懼群眾集會

山東大學教授孫文廣說“中共當局現在它是有點草木皆兵,非常害怕群眾集會呀,一些民意表達的方式呀,采取各种方法來進行限制或者說是打壓。”“從實質上來看,它是在十七大之前,明年奧運會期間,為了避免群眾有一些政治性的集會活動,那么就公布這么個辦法,而且有那么多的罰款,這些都是為了限制公民的集會的自由權力。”

貴州民主人士曾宁認為這個條例的出台,說明中共目前對自己的執政地位充滿危机感,想用高壓的手段來達到延續自己統治的目的。

貴州民主人士 曾宁說:“從中國政府的角度來說的話,它們對自己這种執政地位的估計,以及它們對中國這种時局、政局的估計,是充滿了憂患意識,充滿了危机感,因此才會不斷的使用這樣一种非常高壓的這樣一种政策,一种態勢,來達到延續中共的這种執政地位的這樣一個目的。”

曾宁還指出,中共這种高壓手段也許會取得一時的作用,但最終會形成和群眾水火不容的局面。

新唐人記者 林惠心 李明 采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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