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事故 台消基會提醒旅客申請賠償

【新唐人】8月20日的華航飛机在日本琉球爆炸事故所幸机上無人死亡。21日灣消費者基金會提醒旅客,基于法律,旅客的隨身行李及托運行李都可以与航空公司協商后獲得賠償。

華航飛机在琉球的失事,一百五十七名旅客在机身爆炸前,順利逃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但旅客的行李財物也隨著飛机付之一炬。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表示,旅客的行李損失可与航空公司協商來要求賠償。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副董事長 謝天仁:“托運的行李,依照我們民用航空法93條之一,是每公斤賠償一千塊錢,假設秤重二十公斤的話,是兩万塊,最高額度不超過新幣兩万”

至于隨身行李,消基會指出還是依實際損失來賠償,最高額度不超過新台幣兩万塊 。 消基會副董事長還表示,若失事報告指出,航空公司有人為疏失,消費者還可進一步求償。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副董事長 謝天仁:“假如證明出來華航在維修有重大過失,當然這方面就不能受到保障,也就是消費者損失有多少,就可以請求多少(賠償)”

另外,据了解,雖然目前華航還沒有召開記者會說明賠償事宜,但已在事故發生當天,發給每名旅客一筆慰問金。

新唐人亞太電視 鐘尚倫 陳真 台灣台北采訪報導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