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韓國當地時間 4月20日上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開庭審理了“COEX劇場”拒絕“神韻藝術團”來韓演出一案,法院判決“COEX劇場”敗訴,訴訟費用由被告方“COEX劇場”全部承擔。
法官表示,經過審核“新唐人電視台韓國分社”提供的演出節目和籌辦計划后認為:“神韻藝術團”演出節目中沒有違反韓國法律和可能扰亂韓國社會秩序的內容;沒有發現可能影響到韓中貿易的內容;很難認為是一場有政治目的的演出,所以“COEX劇場”所提出的理由都是無效的。判決書還責令被告:“COEX劇場”不得妨礙原告“新唐人電視台韓國分社”原定在4月24日到26日在該劇場舉辦的“神韻藝術團”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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