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浙江寧波中級法院3月19號開庭宣佈知名網絡作家力虹,將判囚6年刑期。力虹當庭提出上訴,但法院禁止力虹發言。力虹的辯護律師李建強表示言論自由權力不構成犯罪,當局的裁定是在踐踏憲法。
19 號下午2點半,浙江寧波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網絡作家力虹6年刑期,以及剝奪政治權力1年。力虹對判決結果表示強烈抗議,當庭提出上訴,但法院禁止他的發言,隨即派三名警察將他押上警車。而力虹的夫人由於無法接受結果當庭昏倒,她在稍後接受記者採訪時仍然情緒激動。
力虹夫人:『你說哪裡還有什麼公正?他只是一個寫寫文章的人,怎麼能判他那麼重,你說我們怎麼能接受,我等了六個多月,等了這麼一個結果!怎麼能判六年!』
力虹的辯護律師李建強,一度對當局的判決氣憤到說不出話來,他表示會堅決上訴,因為力虹沒有犯罪,當局的決定是中國法律界的又一恥辱。
李建強:『我感覺非常驚訝、非常憤怒,這個判決是荒唐透頂,胡說八道嘛,我們根本就沒有罪,判一天都是錯的,我們行使言論自由權力嘛,怎麼會是犯罪?!』
浙江民主人士朱虞夫聽到此消息也感到難過又憤慨,他呼籲國際社會重視中國人權的現狀,不要為了利益出賣自己的良心,尤其國際奧委會應該有所舉動,不應該漠視一樁樁在中國發生的人權悲劇。
朱虞夫:『一個和平的盛會,一個體育的盛會,怎麼能在這種土地上進行?真是太猖狂,它們(中共)真是太猖狂,用這種方式來鞏固政權,真是不得人心。我不知道這個世界是怎麼來看這個問題,在這個國家每一個人都是(中共的)人質。』
浙江網絡作家力虹,本名為張建紅,曾任中國人文思想網站《愛琴海》總編輯。他於去年10月被抓捕,今年1月12號,寧波中級法院以他在網絡發表的62篇文章,秘密開庭審理此案。
據了解,力虹所撰寫的文章大部份是有關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的內容,外界分析,他可能因此而遭到當局的打擊報復。
新唐人記者 周平 唐宇 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