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台灣衛生署在日前抽樣調查至境外作器官移植的民眾,近九成的是在大陸進行,臺北榮民總醫院醫師表示,大陸器官來源數量龐大與傳統觀念不相符,對於大陸宣稱使用死刑犯器官,醫師們表示可能違反醫學倫理。
抽樣數據顯示,至境外作器官移植的台灣民眾中,換肝的有92.89%,換腎的有85%是在大陸進行,其中肝臟來源有五成三來自河北、三成二來自廣東,腎臟則有六成來自廣東、一成二來自四川。
臺北榮民總醫院研究科主任郭正典表示,中國大陸能夠提供台灣數量龐大的器官非常可疑。中國地域怎麼會這麼高? 高到92.89% 、53%之多?中國傳統古觀念是全屍,怎麼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會這麼多?
對於大陸方面宣稱器官供體源自死刑犯,臺北榮民總醫院研究科主任郭正典表示,中國大陸目前採用死刑犯作為器官移植來源並沒有制度規範。
問題什麼叫死刑犯呢,第一個有沒有經過公開審判,就按照我們人權標準來看,他們真的是死刑犯的標準嗎?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大陸每年實施器官移植手術上萬例。去年六月,加拿大獨立調查員大衛•麥塔斯和大衛•喬高發佈的獨立調查報告指出,自99年以來有41500個器官移植手術的器官來源指向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今年1月31號,兩人再度公佈第二份調查報告證實,中共軍方的許多醫院,通過銷售器官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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