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今2月13日偵結,檢察官侯寬仁依貪污罪嫌將馬英九和市府秘書余文提起公訴,另外5名被告被依偽造文書緩起訴。
据悉,侯寬仁檢察官三度訊問馬英九談特別費屬性,最后認定首長特支費必須用在公務,但馬英九把8年市長任內1632万不需單据的特別費全部匯進個人戶頭,甚至還申報個人財產,因此將這些鉅款列為貪污所得,必須追繳回公庫。
本文網址: https://www.ntdtv.com/b5/2007/02/13/a55021.html
【新唐人】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今2月13日偵結,檢察官侯寬仁依貪污罪嫌將馬英九和市府秘書余文提起公訴,另外5名被告被依偽造文書緩起訴。
据悉,侯寬仁檢察官三度訊問馬英九談特別費屬性,最后認定首長特支費必須用在公務,但馬英九把8年市長任內1632万不需單据的特別費全部匯進個人戶頭,甚至還申報個人財產,因此將這些鉅款列為貪污所得,必須追繳回公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