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7年1月19日】熱點互動直播(120)臺灣力霸案的背後:企業被淘空,政府要負很大責任。
主持人:觀眾朋友大家好,歡迎收看新唐人電視臺《熱點互動》欄目熱線直播節目,我是主持人安娜。最近台灣力霸集團金融風暴案越演越烈,引起了台灣還有大陸和美國三方的震動。十五日,台灣官方證實,力霸集團的負責人王又曾掏空台灣一千億,而且檢方也懷疑他把幾百億的資金轉往大陸和其他地方。那麼這個案件的情況如何?為什麼會產生這樣的案件?另外台灣對王又曾的拘捕情況如何?這些資金可不可以追討回來?今天我們請幾位嘉賓和大家一起來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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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向各位介紹一下今天的來賓,這位是葉寧律師,那麼這一位是中華民國僑委會的顧問王涵萬先生,這一位是哥倫比亞大學的政治學博士李天笑先生,三位好。
來賓:各位好,主持人好。
主持人:可不可以請王先生先給各位觀眾朋友介紹一下這個案情的來龍去脈?
王涵萬:力霸亞太企業集團現在弄的沸沸揚揚,最主要是一月五日的時候,在沒有任何徵兆的情況之下,無預警的情況之下,力霸跟嘉食化纖申請重整,所謂申請重整就是破產的意思,這個事情就震驚了台灣的官方以及所有民間企業團體。
就在這時候,中華銀,就是中華銀行,這也是力霸企業集團底下的一個重要銀行機構。因為它要重整,所以民間就發生了投資者、還有存款戶的擠兌現象,這一擠兌就是四佰億,所以中華銀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主動的向政府提出說要請政府來接管。
這時王又曾跑到大陸、潛逃到大陸去,所以這個事情走到這個地步就越來越嚴重了。後來又發現這個事情本身並不是所謂的重整,也就是不單單是力霸或嘉食化纖財務上發生問題,而是整個集團,其他的各個企業都發生了問題。可能就是大家外面所傳的,東森在法律層面上做的一種完全的切割,除此之外,基本上每一個企業都發生虧空的現象,不僅虧空,而且發現有所謂掏空。
所謂掏空的意思,就是「我今天不賺錢,那我剩下的資產我設法轉到別的地方去。」,所以這個事情就越演越烈,基本上我就講到這裡。但是呢,後續的發展,包括王又曾到大陸,後來又到美國,到底到大陸有多少錢?到美國有多少錢?是不是可以引渡?到底這裡面虧空多少錢?掏空多少錢?據我個人所瞭解,大概近乎三千億左右。所以這是非常非常嚴重的事情。
主持人:現在外界都在傳說力霸和東森這兩個公司,因為本來是一起的嘛,那麼現在大部分人都說它是一個非常完美的分割,就是把賺錢的所有的東西都轉移到東森名下,其他的就是由力霸去賠。那我想問一下葉律師,從法律的角度上來看,今後有沒有可能說東森也要一起負連帶的法律責任,把這些虧空給彌補上呢?
葉寧:在法律上,根據美國的「公司法」來說,就有揭穿公司之間這一層包裝關係的條文。而現在臺灣當局也已經對「東森集團」王令麟採取了監控措施。
像力霸這樣明顯的向它的子公司或者向它的分公司轉移財產的行為,從美國「公司法」的角度來說,就已經構成了符合把這兩個公司連起來,把它做為一個整體來看待的法律。所以採取這種方式,讓東森公司來給力霸公司的虧空買單,這種做法的法律可能性是存在的。
主持人:今天我們還請到「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的理事長高維邦先生在電話線上為我們介紹一下有關的情況。現在我們就請高維邦先生向我們先介紹一下,台灣普通的大眾對這件事情怎麼看?另外還有跟力霸集團有關的投資人他們是一種什麼樣的反應?台灣政府現在的情況又如何?
高維邦:各位觀眾大家好,我是高維邦。關於這個案子當然在台灣產生了非常大的震撼,基本上大家都認為王又曾是一個經濟犯。但是我的看法是,王又曾一個人是沒有辦法犯下這樣的滔天大罪,當然是有很多共犯。現在政府正在大規模的清查,好像第一個:東森跟力霸是不是能夠完全切割?我想這個東西是很難完全切割的,如果沒有完全切割,東森難免也是牽涉在中間。
另外,像中華銀行那麼多的股東,怎麼會貸款給這些企業?尤其是很多有問題的企業,像莊頭北、像很多其他,然後這些有問題的企業也有回饋。就是它的抵押金當然是低估,當然是不夠的,所以它又回饋去買力霸的公司債,所有的這種情況都牽涉到一個貪污的問題。
所以這個問題最嚴重的,在我個人認為,是台灣目前的貪污文化所造成的這些經濟犯。所以王又曾絶對不是最後一個,前面有很多很多的案例已經發生了,我們台灣常常就說這些經濟犯都是「錢進中國,債留台灣」,好像責任都是在這些商人不愛國。
事實上我的看法是我們的政府要好好檢討,為什麼他們能夠把這些公司掏空?誰助長這些掏空的?當然政府的監督單位,還有這些銀行的經理,批准這些的所有經手人,通通是犯罪的共犯。我想政府現在也瞭解這種情況,因為這個金額是空前的,第一次涉及這麼大的金額,所以我想這個案子還會發展,還會繼續往下發展,那麼牽扯的人會越來越多。
主持人:好,謝謝高先生,請高先生繼續在線上。那我們現在想問一下李博士,您覺得這麼大的案子在台灣發生,剛才高先生也談到,這在台灣歷史上可能是第一次有這麼大的案子,那您覺得為什麼對台灣會有這麼大的影響呢?
李天笑:我想應該從幾方面來理解,這是在台灣歷史上發生銀行擠兌、政府接管的一個非常首例的事情。我們設想,現在是一個銀行被擠兌然後被接管,如果說兩個、三個、接連著這樣雪崩的效應的話,那麼台灣馬上就崩潰了。
我們再把這個事情從更大的背景來看,如果今天中共政府要對台灣採取一個新戰略的話,它除了在武力上恫嚇之外,它還可以從內部搞亂它,是吧?讓台灣發生金融上的混亂,台灣經濟一混亂、一搞亂以後,它就可以說台灣發生動亂了,我有辦法出兵了,是吧?這個是一點。
第二點,王又曾這個人是藍綠通吃,同時兩岸通吃。這樣一個在政界、商界具有重大影響的人,現在大陸把他庇護起來,後來又偷偷的把他送到美國,這是一個;再有一個就是台灣政府一波接一波的遇到問題的時候,又出來這麼個事情,很可能中共就利用它來進一步搞亂台灣,所以這個事情在這幾方面來說都成為一個嚴重的事件。
主持人:現在台灣的媒體很多都報導了,12月30號的時候,王又曾去了中國大陸、去上海,台灣的「陸委會」三次請中共協助把他遣返回來,但是中共一直沒有回音。直到王又曾13號來美國之後,中共那邊才說它們無法遣返。那現在台灣對這件事情怎麼看?尤其是對中共那邊的態度是怎麼看的呢?
王涵萬:現在變成各說各話。在台灣這一方面認為,你明明知道王又曾把很多錢帶到大陸去,我也講了希望你能夠合作,把他引渡或者是用其他的方式,讓他不要跑到別的地方去。但是中共說我們有我們的法律,你並沒有通緝他,你沒有通緝他,在法律層面來講,我們就不能夠採取行動。等你17號通緝的時候,他13號就已經跑到舊金山去了,你怎麼說我不跟你合作呢?我們是講法律的!
這聽起來好像還有三分道理,但事實上這個問題並不只是這個個案的問題。在以往,兩岸還可以講上話的時候,有很多經濟犯或有黑道的朋友逃到中國,基本上來講,雙方爲了表現誠意,中共也做了幾件事情,所以有這個例子。
現在遇到王又曾這個事情,中共又換另外一種方式來做,這裡面如我們剛剛李博士所講的,是不是中共有另外的想法,或是因為王又曾跟大陸內部有什麼樣的投資或者默契,我們都不知道;有沒有內部交易?我們也不敢亂講。但是它表面上這樣講:「你沒有發通緝令,我沒辦法抓人,他要到哪一區去,我也沒辦法,不是我不跟你配合。」
主持人:那現在台灣和大陸方面,雙方一個是陸委會,另外一邊…,就是兩邊有沒有協議,比如說如果一方要求另一方把某個人遣返回來,那麼在協議中是不是他就要按要求去遣返?
王涵萬:這個是沒有什麼明文的協議,只是有彼此的默契。
主持人:那葉律師對法律比較瞭解,您可不可以談一下中國和台灣之間有沒有這種協議?
葉寧:有一個初步的協議叫做「金門協議」,就是互相遣返大家都願意遣返的人犯。
主持人:主要具體的是怎麼規定的呢?
葉寧:主要是根據「金門協議」來遣返大陸逃到台灣去的難民和非法移民;對台灣來說,他需要大陸協助遣返台灣政府通緝的,可能犯有刑事案件的一些罪犯。但「金門協議」只是一個初步的法律框架,並不具備「引渡條約」,也就是它沒有比較嚴格完整的規範,沒有比較嚴格的法律框架,所以只是初步的協議。
當時台灣如果發出了通緝令,台灣當局是可以向中共提出根據「金門協議」來處理王又曾的案件。當然中國大陸是鑽了法律空子的,這個法律空子鑽的還是蠻高明的。
主持人:那如果台灣有這種經濟大案的要犯,比如說他跑到大陸去的話,那大陸有沒有責任去協助台灣把這個問題解決,把這個要犯遣送回去?
葉寧:根據「金門協議」的精神,是有這樣的義務、有這樣的責任。但是我們也同時要指出,「金門協議」是一個非常不完善的初步框架。再說,兩岸之間還存在著一些政治、文化和意識形態方面的隔閡和差異。一般來說,「金門協議」它還沒有達到「引渡條約」這樣的層次,而且中共也不願意和台灣之間簽定比較完整的「引渡條約」,因為這樣一來,如果簽定「引渡條約」的話,那是主權國家之間的條約,這樣對大陸來說,這是它不願意做的。
主持人:現在我們知道王又曾是在美國,美國最近已經宣佈要配合台灣的司法機構,把罪犯王又曾送回台灣。您可不可以向觀眾朋友介紹一下臺灣和美國之間有沒有類似的協議?
葉寧:中華民國和美國之間是有司法協助的條約。但是中華民國只是和一些拉丁美洲國家,像多明尼加、多明尼克共和國、尼加拉瓜這些國家,大概有七、八個拉美國家之間有「引渡條約」。因為「引渡條約」是一種雙邊條約,是國與國之間的協議。所以中華民國和美國之間的司法協助條約,並不包含引渡人犯的條款。
這個司法協助條約包括法律文書的認證、法庭判決的執行,直接提供互相之間的司法協助,對等的、雙邊的司法協助。包括中華民國和美國之間的司法協助條約,還包括可以協助扣留被告在對方國家的財產。所以說法律專家一般的意見,要求美國引渡王又曾這一點的法律機制是不完整的,還沒有明確的雙邊條約的法律根據。
當然,在沒有引渡條約的情況下,如果兩國之間通過外交途徑,經過商榷以後達成一致看法的話,這問題也可以從政治層面、外交層面上解決,並不一定要用「引渡條約」才能使得引渡成為事實。還有一點,如果王又曾是美國公民的話,這個引渡也會發生一定的困難。
但是一般來講,如果被告被指控的罪行、罪種是兩個國家共同認定的,都認為是犯罪,那即使沒有引渡條約,引渡也可以通過政治和外交的途徑達成。但是現在王又曾被台灣政府指控的罪行和美國法律之間可能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王又曾被指控的罪行是失信,還有王又曾是屬於證券上的詐欺,證券詐欺在中華民國和美國都認為是一種刑事犯罪。
主持人:觀眾朋友,今天我們是熱線直播的節目,我們今天的話題是「台灣力霸案的背後」。歡迎您打我們的熱線號碼646-519-2879;如果您身在大陸,我們有一個免費號碼179710-8996008663,歡迎您打我們的號碼。
最近臺灣陸委會的主委吳釗燮說:臺灣重大經濟犯罪近年來多半是潛逃中國,採用「錢進大陸、債留臺灣。」他們有資料統計,他們申請要求大陸協助通緝的案件一共有六百六十九件,而大陸的破案率只有百分之十二;在臺灣警署公佈的要案查緝專刊的通緝犯有九十五位,其中潛逃到大陸的就有七十八位,比例高達百分之八十二。那像暴力或者黑道劫持殺人還有綁架勒索還有軍火走私等等,大部份都選擇逃往大陸。
那我想問一下王先生,您在臺灣生活過,在美國也生活過,跟大陸很多經商的人士都有交往,您認為為甚麼這些人會選擇逃到大陸去呢?
王涵萬:第一個是語言通,第二個是近,第三個是因為中共的制度,第四個是台海兩岸彼此之間的衝突跟敵對。所以就變成了不管經濟犯也好黑道也好,基於這幾個原因,當然他第一選擇就是大陸。
所以在這方面來說,如果今天把大陸搬到美國,美國搬到大陸的話,就加上了語言不通這種困難,那可能困難度就增加了很多;如果中共政治制度非常健全的話,它是一個民主國家的話,那這也是很難的,對不對?所以在各方面來講,選擇大陸它是有一定的天時、地利、人和的原因在內。
李天笑:我補充一下,王先生講得很對,但是有一點,現在大陸整體的道德標準在下滑,也就是「認錢不認賊」。反正你有錢過來以後,你是不是罪犯,衡量的標準不在於你本身犯罪的事實,而在於一種政治需要。特別是如果這個問題上升到台海關係、上升到中共的一個政治問題層面上的時候,那這個罪犯本身犯多大的罪,他犯罪的程度就不再是一個關鍵的因素,它只是一個因素但不是關鍵因素,因素在於對中共來說,這種台海關係對它有沒有利?這個牌打出去對它是不是有利。
比方說舉個例子,最近臺灣發生了一件搶刼運鈔車案,這個人到中國以後馬上被抓起來,中共要把他遣返。很簡單,這是一個簡單的犯罪,中共把他送回去它覺得對它有好處;但同樣對於王又曾這樣的,中共就是要採取其他方式了。另外,這些人其實也投錯了門,為甚麼呢?中共既然是一個說變就變,可以為了政治目地而變化的,那麼這些人到哪一天說不定中共就把他賣了,所以這個對他們來說並沒有甚麼好處。
主持人:那我們現在請高維邦先生再給我們介紹一下。高先生,我們知道有很多的臺灣商人去大陸投資,而且他們在大陸總體外資投資的比例上佔很大的比例。您能不能跟我們介紹一下,這些人為甚麼去大陸投資?主要是出於甚麼樣的考慮?他們是不是賺錢呢?
高維邦: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事實上,美國國會有一個統計數字,就是說全世界到大陸去投資的,在二零零零五年以前大概總計有五千六百億,而臺灣佔了一半。
剛剛你問得好,臺灣企業為甚麼要去大陸投資?這也許應該問我們的政府,為甚麼讓那麼多台商到大陸去投資?最主要原因就是我們臺灣的中小企業在十五年前、二十年前是非常非常發達的,有很多訂單,但是缺工人沒有工人生產。但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政府不但緊縮外勞而且釋出了「勞基法」,使得企業在臺灣沒有辦法生存。
所以在那個時候有的企業跑到東南亞去,有的企業跑到了馬來西亞、菲律賓,但是因為語言的關係還有其他的配套措施,最後發現去中國大陸是一個很好的選擇。雖然很多去大陸的最後是落得了一無所有,但是成功下來的台商也是相當多。這些台商到大陸去生產的東西其實還是銷到全世界去,並不是以大陸為市場,而是以大陸為加工的場地。這我想是台商去大陸最主要的原因。
主持人:那台商去大陸投資的話他們是銷往海外,那結果他們是賠還是賺呢?
高維邦:基本上這個統計數字當然不是很正確,現在在大陸的台商很多優勢都沒有了,尤其是中小企業到大陸去,大陸的企業、相同性質的企業也起來了,在這個時候台商的生存就非常的困難了,所以這一方面中小企業要賺錢的就非常困難。
所以很多很多中小企業現在都希望能夠回臺灣來,也跟我們協會反映也跟政府反映。當然這就要政府能夠在外勞政策上有所改變,就是把外勞跟本勞的工資托高,如果能在這個條件之下,那很多的臺灣企業,在大陸的企業就會回來。
在大陸能賺錢的企業,最主要都是稍微大型的企業,像電子業、筆記型電腦這些都是外銷到全世界去,這些產業大部份都是賺錢的。但是這個利益也越來越薄了,因為行銷的權利控制在外商的手上,他們也知道你到大陸去,也把利益壓得非常非常薄,一般來講百分之三已經很了不起了,所以也是蠻辛苦的,但是這一塊是主要賺錢的一塊。
我們臺灣對大陸因為有一些高科技產業過去了,所以我們臺灣有很多零組件和原料也銷到大陸去,因此變成了我們到大陸出超一年就四、五百億,因為有這種關係所以臺灣依靠大陸也變得越來越密切。這一個形勢需要改變,現在政府也在注重這個問題,是不是要徹底的把外勞跟本勞托高,如果是這樣子的話,那麼台商去大陸的優勢就沒有了。在這樣的情況下,可能很多台商會回來,就會造成一個很大的變動,這是我們希望政府能夠努力的方向。
主持人:好,謝謝。王先生,我們知道臺灣政府就是中華民國政府,他對臺灣商家去大陸投資是有一定的規定和限制的,但我們知道很多人可能也是繞過這些規定去中國大陸投資,那我想問一下,為甚麼中華民國政府會有這樣的限制?而那些台商為甚麼要繞過去投資?
王涵萬:這個在臺灣政府來說是兩難。剛剛這位高先生也講了,從數字看來,因為有大陸市場的關係,有大陸加工比較便宜的勞工,在整個臺灣經濟成長來講,如果沒有大陸這一塊的話是負數的,因為有大陸這塊所以才是正數的,這是他們的報告。
至於說有人賺錢有人賠錢,本來做生意就是這樣子的。尤其傳統產業的優勢漸漸失去,而高科技的是在賺錢,所以在整個來講是這樣。
那為臺灣甚麼會變成這種很奇怪的現象,一方面在政治上面希望跟中共劃清界限,但在經濟上面又不得不在某些方面採取「睜隻眼、閉隻眼」的政策,所以變成非常尷尬的一個情況。因此有很多人建議,你如果不西進的話,你就應該南下,李登輝總統那時就是鼓吹南進政策。
但是南進有南進的困難,台灣政府一直沒辦法找出一個配套,怎麼樣讓老百姓投資者能夠轉到別的地方去,包括台灣本身的勞工問題、資源問題、市場問題;包括你如果不願意到大陸去,因為政治的因素或是其他因素,你應該轉到別的地方去,不能坐以待斃嘛,但政府始終沒有一個配套。
所以到現在為止,我還是搞不清楚,政府的政策一直搖搖擺擺的,所以才會出現剛才你所講的,又有很多限制但是又睜隻眼、閉隻眼,拿不出辦法,台商則繼續不斷的到大陸去投資。主持人:李先生,那您覺得中共為什麼需要那麼多的台商到那裡去投資呢?
李天笑:我先不講賠和賺,實際上台商既不敢說賠也不敢說賺。如果他說賠呢,中共不高興,以後你永遠也賺不了;如果你說賺了的話,中共的貪官污吏,當地的官員就要來找你麻煩、敲詐勒索,所以這些台商是處於兩難。那你剛才的問題是…
主持人:中共當局為什麼要吸引這麼多台商到中國大陸去投資?
李天笑:現在帶動中共整個經濟發展,實際上是有兩個推動力或叫「火車頭」。一個是它的鬆綁,就是它的改革開放。其實它什麼事情也沒有做,只不過是把自己原來對人民的束縛稍微鬆開點,還沒有鬆開,也就是還是綁著,這是一個。
再有一個,就是靠外資的輸血。中國大陸是台商、台資最大的投資地、最大的貿易出口地,台資在整個外資來說佔到了近40﹪的比重。對中國大陸來說,這筆錢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根據我看到的最新統計報告說,儘管近二十年來發展迅速,但近幾年以來,台資對大陸的投資已逐漸下降。
下降的原因在於出現了一些問題,讓台商感到賺錢是非常難的。第一個比方說缺水、缺電;第二個是貪官污吏的敲詐勒索;第三就是法制不健全,對台商的欺騙、敲詐使他們苦不堪言;還有就是對台商的生命安全沒有保障。
最近據海基會的統計,到目前來說,台商失蹤的、死亡的超過一百多人,另外的案件也有一千多;還有查稅呀,透過各種方式限制台商發展等等;還有勞動力,熟練工人也越來越難找了,種種因素加起來,使得台資…。
還有台灣人在大陸受到歧視,我到上海去的時候,發現上海人雖然喜歡台灣人的錢,但是暗地裡卻用一句話來罵他們,這句話我不說,但是知道台灣人在那個地方是受到歧視的,他們不知道而已,實際上很多大陸人都是這麼認為。
所以種種這些因素,儘管台商現在在大陸人數也挺多的,長住人口就有150萬,大概上海地區就有近50萬,而且每年都有幾百萬人來來去去的。當然台灣進去的多,大陸到台灣是非常的少。所以是大陸的投資環境使得台商感到越來越差,這是一個減少投資的原因。
主持人:那我想問一下葉律師,我們看到很多報導,包括大陸官方媒體也報導,比如說一些台灣商人在那兒被劫財害命;還有打官司也打不贏,之後他也沒辦法再回去了。您覺得台灣商人現在在大陸做生意,最大的困境是什麼呢?
葉寧:其實最大的困境就是中國還沒有進入自由、開放的法治社會。我們知道,八九年天安門學運遭到血腥鎮壓以後,帶著錢包最早跑到大陸去的就是台灣的這些商人,把台灣經濟搞成了空洞化,然後現在出現了所謂「債留台灣、熱錢進大陸」這麼一個現象。這個問題剛才李天笑博士已經指出了,由於缺乏民主跟法治的環境,作為一個長期的投資環境來說,大陸這個投資環境確實存在著很多不良的因素。
你如果「打一槍就跑」,就是作為一種短期行為來說,大陸確實是一個很好的商業投機場所;但是你如果是一個長期的、穩定的商業行為的話,由於大陸缺乏資訊的公開、缺乏法制的健全,加上貪官污吏和人民普遍道德水準的下滑,把所有這些因素加在一起,那麼現在負面因素就很多,就會造成一個非常不好的投資環境。
主持人:好,我們現在有觀眾朋友在電話線上,我們先接一下紐約郭先生的電話,郭先生請講。
郭先生:主持人好!我想問一下各位嘉賓,力霸案應該說不是一個很小的數字,三千億台幣嘛!怎樣形成這樣大一個案子,應該把後面多少的罪犯抓出來、挖出來。美國會不會把罪犯送回去?這些問題我想嘉賓應該給我們一個很好的回答。
主持人:好,謝謝郭先生。那我們再接一位洛杉磯王先生的電話,王先生請講。
王先生:你好!我想問一下,我覺得中共對台灣商人的拉攏和滲透非常的厲害。我看報導說那個王又曾在台灣不怎麼交稅,盡量避稅;可是到大陸他卻是交稅的什麼榜樣,這是一點。
另外,他兒子的東森集團,他的東森新聞有一個片頭,每次片頭出來的時候,第一是胡錦濤,第二是陳水扁,第三是布什,所以讓我們覺得他的「媚功」已經到一定程度了。作為一個台灣的媒體,把陳水扁放後面,把胡錦濤放前面,這確實是讓人感到難以理解。所以我就想說這件事情,是否可以請嘉賓評論一下。謝謝!
主持人:好,我們謝謝王先生。那可不可以請葉先生回答一下郭先生的問題?
葉寧:剛才我已經說過,中華民國和美國之間沒有引渡條約,所以美國沒有法律義務一定要把王又曾引渡回中華民國台灣。但是如果美國願意的話,雙方是可以通過政治和外交的途徑來達成王又曾先生的引渡。
這種情況就是在對等、自願、互利的情況下,進行引渡的安排,這種可能性在法律上也是存在的。並沒有任何法律禁止美國把王又曾引渡回台灣,因為中華民國和美國之間是有司法協助條約存在的。
第二問題是,剛才說到力霸集團掏空了三千億台幣,相當於一百億美金。實際上這三千億台幣不是力霸集團一家。除了力霸集團大約有一千億台幣流向中國大陸以外,其他大概還有七十五個重大的有經濟問題的人士,共同加在一起有三千億台幣,是這樣的數字,大概一百億美元。
這樣大的金額通過各種非法的方式和渠道流向中國大陸,這問題就說明王又曾的案件只是冰山一角,它並不是孤立的、偶然的。如果只是一個力霸集團、只是一個王又曾,那麼現在的問題不會那麼嚴重。現在正是因為有大大小小的王又曾,共同製造了這樣一個問題,所以就觸發了這一次巨大的醜聞和巨大的經濟、金融風暴。
主持人:謝謝,那王先生,剛才另外一位洛杉磯的王先生說,現在中共拉攏台灣的商人,尤其是像東森電視台,它在報新聞的時候是胡錦濤第一,陳水扁第二,然後是布什,他說這個現象是非常的不可理解,那您能不能談一下東森的情況?
王涵萬:基本上來講,因為我參加過中國國民黨十五全黨代表大會,我和王又曾還有他孩子王令麟都一起吃過飯,也聊過天。在我的印象以及據我個人了解,這一點都不稀奇。在台灣有一些政治人物,他是西瓜靠大邊的,看哪一邊行他就走哪一邊。
主持人:沒有原則的?
王涵萬:對,沒有原則的。但是各位不要忘記,在零四年,台灣的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競選的時候,王又曾就押這一次藍的會贏,那就是所謂國民黨會贏,他押這個寶,對不對?
零零年陳水扁贏了以後,他就馬上靠近陳水扁,他不僅在陳水扁兩次去國外訪問的時候都陪同,他的兒子王令麟更是五次陪同。當到零四年選舉的時候,他掐指一算,民調這一次綠的可能是輸了,因此在東森整個媒體報導上面,它就偏於藍的,所以有一段時間陳水扁跟力霸的關係非常惡劣。
主持人:可是我們看前一陣子倒扁的時候都是紅色,藍的綠的全沒有了。
王涵萬:那是另外一件事了,如果有機會我再來跟各位說明。所以我個人覺得,我們說商人無祖國,那在台灣的政治上也沒有祖國,也沒有黨派,他就是哪一邊、哪一邊。所以你剛剛講,他為什麼把胡錦濤擺第一?他就覺得大陸有前途,他就靠到大陸,那阿扁就第二了嘛;美國,他今天不是跑到舊金山來嗎?所以他就把布什擺那邊,是吧?如果哪天那一邊跑到我家裡,他可能也….。
所以我們現在講可以引渡什麼的,那都是亡羊補牢的事情。因為這都不是個案,它是一個普遍的現象,所以台灣政府、中華民國政府如果不徹底在政策上、制度層面上、執行上落實的話,那這個事情還會層出不窮。(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