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山東省臨沂市中級法院星期五對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案作出二審宣判,維持四年零三個月刑期的原判。這次二審沒有開庭,僅以書面審理,陳光誠的親屬也沒有事先接到法院的宣判通知。陳光誠的辯護律師李方平之前曾表示,書面審理,不
可能給予公正判決。
曾獲選美國「時代」雜志全球最有影響力的百人之一的陳光誠 ,因揭露當局計划生育的暴力侵權事件,遭臨沂當局軟禁,后被以“故意損坏財物、聚眾扰亂交通秩序” 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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