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士批中共的法律僅供外人看

【新唐人】針對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被山東沂南縣法院處以4年3個月徒刑一事,12月7號遭中共傷害致殘的北京維權人士齊志勇先生發表感言。他指出:中共當局明顯違反殘疾人保障法的規定,對守法的殘疾人變本加厲迫害。而北京盲人維權人士趙明華則認為:中共制定的法律,只是給外人看的。下面請看本台記者的採訪報導:

山東沂南縣法院在上星期五宣佈:陳光誠確定因涉嫌故意毀壞財物,及聚眾擾亂交通,維持原判。據了解,山東警方在開庭前曾經綁架重要證人,讓他們無法出庭作證,證人事前所寫的書面證詞,法庭也以證人沒有到庭為由,拒絕認定證詞有效。

齊志勇先生指出,中國的殘疾人保障法中規定:殘疾人的公民權利和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國家工作人員違法失職,損害殘疾人的合法權益時,上級應該責令改正或行政處分。然而身為殘疾人的陳光誠,卻反而遭到當局迫害。

齊志勇:「它們(中共)對於一個盲人就變本加厲的(迫害),真是讓人很痛心很痛心的,哪兒都張貼著以人為本、和為善等等,其實就不是。」

北京趙明華先生也指出:中共制訂了許多法律,但是執法者經常有法不依:

趙明華:「它們(中共)想違法就違法,實際上它們就是沒有法律。中國制訂的法律實際上都是給外國人看的。」

趙明華先生認為,從陳光誠案的審理以及派36個便衣監視陳光誠妻子,就可以發現中共現在非常害怕,因為它的政權已經是岌岌可危了。

新唐人記者 林慧心 伊屏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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