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中共星期天發布管制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布新聞信息的管理條例,要求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布新聞信息時必須經新華社的批准。任何中共認為是“違反中國國家統一、主權及領土完整, 宣揚邪教迷信,煽動民族仇恨”的信息都被禁止發布。
新規定授權新華社審查外國新聞机构在中國發布的新聞信息,新規定也适用于在內地發布新聞信息的香港、澳門和台灣的新聞机构。
目前還不清楚該規定是否會對那些不一定直接向中國國內發布信息的外國新聞机构產生影響。分析人士指出,中共鉗制媒體,打壓言論自由已經進入赤裸裸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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