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被判4年3個月

【新唐人】山東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案8月24日在開庭一週後宣判,沂南縣人民法院以“故意破壞財產和聚眾擾亂交通”罪名判處陳光誠有期徒刑4年3個月。

陳光誠的家人以及指定辯護律師團還未收到判決書。另三位被捕村民判刑7個月,緩刑一年,已釋放回家。陳妻袁偉靜目前仍然被當局軟禁監視。

中共官方媒體《新華社》星期四下午在只對外收費新聞稿上公佈了判決的消息,其公開網站上找不到這一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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