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星期一(5月8日)泰國憲法法院裁決4月2日的大選選舉結果無效,泰國政府必須另外舉行選舉。
憲法法院法官旺戈克朗說,法院以9票對5票通過裁決,即4月2日的選舉違反憲法,因此是無效的。
由于反對派發起了大規模公眾示威,抗議泰國執政党"泰愛泰党"(Thai Rak Thai party)和總理腐敗、濫用職權。為了應對危机,泰國總理、電信業億万富翁他信宣布于4月2日大選,比正常情況提前了3年。
反對派抵制選舉,4月2日選舉的投票率很低,泰國下議院的500個議席席位未能填滿。
根据泰國法律,國會的所有500個議席必須都被選出,否則不能組成新政府。
對于泰國的政治混亂情況,泰國國王普密蓬•阿杜德罕見地作出政治干預,稱任何議會如果沒有反對党的存在將是反民主的。他敦促泰國法院采取行動,使泰國政壇走出目前這种混亂局面。
法庭裁決公布數小時后,他信的泰愛泰的總秘書長說泰愛泰党接受法庭決定,并准備重新參加選舉。
但反對党,人民民主聯盟(People’s Alliance for Democracy )說,如果他信不遵守諾言,重新競選總理的話,他們將開始新一輪的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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