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互動六百五十三期】人權理事會面對蘇家屯暴行

【新唐人】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大家收看今天的《热点互动》节目,我是林云。3月15日第六十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设定“人权理事会”取代原来的“人权委员会”。

而在此之前的一周 3月8日,大纪元曝光了中共在沈阳苏家屯设立秘密集中营,残害法轮功学员,活体摘取器官出售,并且焚尸灭迹的恶行,践踏人权的事件,新设立的人权理事会和国际社会,面对苏家屯这样的暴行,应该采取怎么样的态度呢?

我们在这二期节目当中,将来探讨这个话题,今天先请李天笑博士就苏家屯事件,谈一谈他的观点。

林云:天笑博士您好。

李天笑:主持人好。

林云:天笑博士,苏家屯事件爆发了之后,很多人感到非常的震惊,但是也许有人会觉的,中共什么事情都能干的出来,这样的事情也不奇怪,那么当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您是什么感受?震惊吗?

李天笑:对,有的人讲,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中共干不出来的,所以说见怪不怪。但是我想,尽管我看到大量的原来摘除人的器官;摘除死囚的器官这样的报导,用死囚的器官做买卖,甚至活体的移植这样情况,也看到了大量迫害法轮功学员残暴的罪行。

同时我们也知道二次大战的时候,纳粹德国曾经设立了很多的集中营,大规模的迫害犹太人,这种残酷的暴行,但是看了这个苏家屯事情发生的经过,还有大量的法轮功学员,像实验品一样被掏空内脏,然后被焚尸,有的器官被买卖。这样的情况我还是感到非常震惊,非常的不寒而栗,而且感到毛骨悚然。

不管你是谁,你只要是一个人,只要有痛的感觉,就会想像一下,做牙齿的时候看到牙齿挖的时候,手被割破的时候,疼痛的感觉。你想想看,如果你的肾脏在只有微小麻药的作用下,感觉到很痛的时候,把你的肾脏、肝脏拿掉。

林云:生刨啊!

李天笑:然后再把你放到焚尸炉,你是一个人的话,有什么感觉?这等于已经不是人能做出来的事情,就是在地狱的魔鬼,才能够想的出来、做的出来的。

林云:所以这种行为真的是令人发指。

李天笑:实际上人类的道德已经落到了、远远的沦落到人类的道德底限以下了,中共的这个罪行和《九评》所说的完全验证,而且新的罪行不断的暴露出来,中共残酷的嘴脸,这种对人民生命的价值和人的尊严,毫无顾忌的这个嘴脸,实际上已经完全暴露无遗。

林云:就是因为这个事件太让人震惊了、太残酷了和血腥,所以很多人对此持一种怀疑的态度,您是相信这种事件的真实性吗?

李天笑:我觉的这件事情应该是这么来看,现在这事情发生以后,已经有二个证人,一个是间接的证人,一个是直接的在医院里工作,他的直系亲属参加过主刀的,因为他感到要赎罪,所以把这件事情说出来。

林云:而且持续了二年时间。

李天笑: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我们再从大环境来考虑,中共在历史上曾经大规模的屠杀人民,在历次运动当中,在文革当中,总共、具初步统计已经达到八千多万人,这当然还是现有的、不完全的统计数字。

另外在整个从99年开始镇压法轮功的过程当中,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的暴行,通过高智晟律师最近的一些上书,我们也可以看到一般,里面对女法轮功学员的强奸摧、残等等,简直是目不忍睹的情况。

在这种大环境的情况下,我们还看到中共还是不断的,特别是在90年开始,利用人的器官进行买卖,表面上是为了移植到别的病患,实际上是非常残忍,违背国际通用普世价值和道德原则的。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我们完全可以判断中共它极有可能,利用法轮功学员在没有法律保障的地位下、被绑架的状态下,对他们进行活体摘取器官暴行的,是完全可能的,但是我们还需要中共自己来进行证实。

为什么呢?这在法律上有叫做“倒置的反证法”,就是在原告和被告之间非常不对称的,或者被告处在统治集团的地位,它具有掌握了国家的资源、国家的机器等等这种情况下。特别是司法系统操纵在它的手里,它可以任意对原告进行各种各样的扭曲,或者剥夺了他的权力等等这种情况下,我们要求被告本身对原告的指责进行证实。

就是说如果你被指责了,中共政权被指责,说你迫害了,采取这样的形式,如果你说你没有,你就要举证说,为什么没有,你可以自己去调查证实自己没有。 

林云:被告应该主动来证实没有这样的事情。

李天笑:对,这也是常见的法律上的一种方式,比方在一个刑警队长或者一个法院院长或者检察院的领导,他犯了罪行的时候,很可能他掌握了司法系统的一些资源,原告受害人完全没有可能,通过自己的途径进行洗清自己不实的控告。

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系统本身的掌控者来说明自己没有犯罪,如果你犯了罪,这样的话,你可以用权力来掩盖、来扭曲、继续迫害被害人,反句话说那你是没有证实,你没有犯这个罪,这样的原则可以适用到苏家屯案子当中。

林云:但实际上,事件曝光已经有十多天的时间,中共对于这件事情一直是不置一词的,您认为它为什么没有任何的态度表示呢?

李天笑∶我觉得有三种情况∶一种是中共它是干了罪行的犯罪人,因此它对上上下下的犯罪情况是非常熟悉的,所以这种情况下,它是没办法进行反驳,它就是默认、认罪的方式。这种可能是有。

但另外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它在这个过程当中,它是想反驳;但是你知道想反驳的话,它要拿出证据来,它要拿出事实来。我们知道有句话说“茅坑的屎是越挖越臭”,这样它又挖又讲的话,可能把其它的黑幕也可能顺便就带出来了。那么这种情况下,它就觉得要想一个好的办法怎么来进行抵赖,这是一个可能。

第三种可能就是它在拖延时间,就是企图销毁罪证。

林云:进一步销毁罪证。

李天笑∶对,这在中共的历史上也是比比皆是的。就是中共一贯是在历次运动当中,之后不断的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然后把罪证销毁掉。从目前情况来看,本身就是大规模的在苏家屯焚尸灭迹,本身就是在企图销毁罪证。因为大量的法轮功学员,他们是见证了中共暴行的最好的证人。

如果说中共最后的垮台之前,这些法轮功学员仍然是活着的话,那么他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在将来的审判当中,成为中共最不利的证人,完全能够证实它们所犯的罪行,这样就很可能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灭口。

林云:那么指证的这位证人,她就说参与这件事件的医务人员,他们被告知,法轮功学员他们是因为杀了人,或者做了其他的犯罪行为,被判了死刑;或者是因为炼功而使得他们走火入魔呀,精神不正常、濒临死亡这种状态。那么我们先不说这种说法是不是真实的,就是说退一步讲,即使是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就可以对他们进行这种活体移植?

李天笑∶首先我要说的是法轮功学员绝对不是罪犯,是因为他们的信仰自由,被无罪的绑架进去、抓进去的。在国际上来说,一般都是需要主动的签字来贡献自己的器官;或者是在交通事故的时候,自己在驾照上签了字以后;或者是在直系亲属的…就是在自己不能自理的情况下,由直系亲属亲笔签字。就是它是有严格的法律程序的,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它需要有公证、各种各样的法律程序来证实这一点,但是在中共整个的苏家屯操作当中,我们没有看到这些。

另外,就是在国际上,比方说在医学界对这种行为,即使是对死囚的器官进行摘除,也是不齿的。就是在医学界当中,认为这种违反人类道德、违反医学治病救人原则的这么一种行为。

另外,就是比方美国政府在2002年的时候,美国总统曾经签过一个命令,就是禁止中国曾经参与器官移植的,就是利用死囚的这些医生入境。换句话说,在西方世界对这些事情是有严格的禁止和鄙视的。

但是中共这个政权实际上是历史上最残暴的,而且是近50年以来,一直是在利用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利用各种方式来对民众进行迫害的这么一个政权,所以说它是完全不顾国际上的这种原则和道德的底线的。

但是法轮功学员的情况又有点不同。即使根据中共自己定的法规,比方说在1984年,中共有一个对死囚器官进行摘除的这么一个法规,是由高等法院、检察院还有民政部等等一些单位来制定。但是它不是正规的东西,它是一个临时的规定。在这里面它规定可以摘除死囚的器官,但是第一个就是本人同意或是本人不能自理的时候家属同意;还有就是家属无人认领的情况下等等,那么这些可以。

但是实际上法轮功学员完全就是在这个之外的。就是他们本身是在炼功以后,被中共通过各种方式强制的绑架进去,就是家属根本不知道他们在哪里。有很多在苏家屯的法轮功学员,他是从其他的监狱转移过来的,因此他们的下落,不但是他们家属,连社会上的人都不知道的。

因此就在这种情况下,对他们本人的意愿…根本违反他们本人的意愿,就是他们本人绝对不会同意被摘除器官,而且在他们所有的权利被剥夺的情况下,对他们进行了这么一种摧残。实际上它已经完全超出了医学伦理的范围,实际上是一个酷刑的一部分,是对他们进行政治上的摧残以及肉体上的消灭的这么一个前奏、一个过程。

林云:一种迫害的手段。

李天笑∶对,完全已经不能从医学的角度来探讨这个问题,比如说你是不是可以活体摘除?对谁更有好处?对病患?不是这个问题。它是作为一个政治的迫害和一个酷刑,这么一个过程来进行的,是一个大规模的群体迫害、群体灭绝的这么一个过程。所以这是一种犯罪,而不是在医学上的一种探讨。

林云:但是还有一种人认为,就不说这个事件,只是说这种移植来讲的话,有人就认为说是,中国现在有很多的病患等待器官移植,那么有一些死刑犯或者是濒死的这样一些人,他们的器官能够来移植,能够救更多的人的话,这不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吗?

李天笑∶你完全不能剥夺他的主观意愿,不能剥夺他对自己身体的主权,来进行违背他意志的行为,所以说这是一种犯罪行为。

林云:非常感谢天笑博士给我们的分析。观众朋友们,我们下一集话题将继续探讨新设的人权理事会和国际社会,应该如何面对苏家屯事件,欢迎您到时收看。感谢您收看今天的《热点互动》节目,下次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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