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台灣与香港法輪功指控港府非法遣返的案件,星期一再度開庭,控辯雙方已确定了在庭審中要求港府提供有關法輪功黑名單資料的具体內容。但港府代表律師宣稱,有可能以所謂公共利益為理由,要求免于提交法庭命令指定的這一資料。
涉及台灣法輪功學員被港府強制遣返的司法覆核案,港府早前承認存在“監察名單”,即通稱的“黑名單”。去年11月4日,經香港高等法院裁決,港府必須提供台灣与香港原告所要求的7項有關“黑名單”的證据,但港府要求重新斟酌法庭的“執行命令”內容,以致法官遲遲未向港府下令,還安排雙方在星期一下午開庭辯論。
對於法官同意港府就“執行命令”中,要求提供文件的文句重新開庭辯論,法輪功學員認為這是不尋常的舉動。
專程再度來港出庭的台灣法輪功原告張震宇怀疑,這次“不尋常”的再度開庭,背后可能有其它政治因素。
台灣法輪功學員張震宇:很可能香港的法院或是香港政府,再一次受到中共政府的再度施壓,所以要求將此事延緩,甚至於要撤掉,或是做其它的翻案。
原告代表律師關尚義表示,這次開庭辯論,雙方律師同意在其中兩項加上時間限制,至於辯方其它要求,則被法官認為太主觀而拒絕。對於港府代表律師馮華健在庭上透露,可能會以提供這些資料會損害香港公眾利益為由,申請“公共利益豁免”,原告將會提出反對。
法輪功原告代表律師關尚義:因為我們覺得,這些資料無論如何都不會傷害香港市民或者是政府的。
法官夏正民要求辯方在本周末前,就是否接受提供資料或申請“公共利益豁免”做出決定。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在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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