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遣返案法官不滿港府回避提證

【新唐人】台灣法輪功學員起訴港府強制遣返一案在星期四進入有關發掘證据的第3天聆訊,主審法官在聆訊中表示,不滿港府代表律師以所謂保安理由來回避提交拒絕法輪功學員入境的相關資料,并告誡被告律師,要注意協助法官做出正确的判斷。

在原告索要“黑名單”證据的第3天聆訊中,港府代表律師馮華健一直堅守所謂的保安理由,回避強制遣返法輪功學員背后的實質原因,因而受到主審法官夏正民不滿并嚴詞告誡,要求提供必要的資料給法官作決定。

在中午休庭前,馮華健聲稱港府高層臨時指示說要提出新的證詞,但需要時間准備,以致聆訊押后至星期五早上才繼續進行。

原告人之一、台灣法輪功學員朱婉琪表示,主審法官夏正民無法接受被告律師一再強調,港府基于所謂的保安理由拒絕外地法輪功學員入境。

台灣法輪功學員朱婉琪:他(法官)也不相信入境處是如此的不理性的,隨便遣返一個持有合法簽證的台灣公民。他(法官)自己都講說:我相信你們都很厭煩,我已經跟你們講了15遍了,我需要這些資料。

她引述法官罕有的用了“荒謬”和“不理性”的字眼,來告誡被告律師。

台灣法輪功學員朱婉琪:要注意到今天怎么樣來協助一個法官做出正确的判斷,不是單用一個用詞來敷衍,就能夠讓案子的真相水落石出。

對于港府聲稱會提出新的證詞來幫助法官了解案子,朱婉琪希望對方不會拋出一點表面的東西來掩蓋真相或轉移視線。

台灣法輪功學員朱婉琪:想要企圖回避港府提出具有直接證据力的,直接最相關、最有必要性的入境黑名單,這种作法,原告律師完全不能接受。

法官夏正民提到,如果星期五被告律師提出港府的其它證詞,他將會一并考慮。但朱婉琪強調,這并不等于說法庭不再需要原告所要求的有關黑名單的直接相關資料。新唐人記者林秀宜在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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