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輪功學員指警方非法執法是違法行為

【新唐人】香港高等法院星期一,拒絕法輪功學員上訴終審法庭,要求撤銷「阻差辦公」及「襲警」等罪名的申請。法輪功學員指出警方非法執法才是違法的行為,將打算直接向終審法庭提出上訴的申請。

星期一,六十多名香港法輪功學員由中區遮打花園游行到高等法院外,聲援誣告案的上訴申請。因為11月10日高等法院上訴庭,雖然撤銷了16名法輪功學員“阻街”的罪名,但是其中9人的“阻差辦公”及“襲警”罪名則維持原判,被誣告的學員決定繼續向終審法庭上訴。

申請上訴的聆訊,上午在高等法院進行,部分法輪功學員在法院外靜坐,抗議江澤民集團脅迫港府,誣陷和迫害法輪功學員。

經過2個小時的聆訊,法官以警方當時有權力怀疑阻街而進行拘捕的理由,拒絕了上訴的申請,法輪功學員表示失望,并指出其中有政治的壓力。

香港法輪功學員盧洁表示:這件案件從始到終都有政治的壓力,這個壓力就是來自於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這個集團啦!

法輪功學員說既然之前撤銷「阻街」罪名,警方非法執法才是違法的行為。

香港法輪功學員盧洁說:所以這本身就是很矛盾的,又犯法,他們又可以呢!抓人!既然知錯了為甚么還要抓人呢?為什么還要判被抓者有最罪呢?其實有罪的是香港的警察,今天應該受到審判的也是這些人。

為了能真正保障和平請愿的權利,法輪功學員決定直接向終審庭提出上訴的申請。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在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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