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輪功學員向喜來登索賠案庭外解決

【新唐人】香港法輪功團體向毀約的喜來登酒店索賠案在法庭外得到解決,酒店向學員支付了所要求的賠償。法輪功學員指出這宗由大陸向香港輸出迫害的案件,實際上也令配合迫害的机构身受其害。

香港法輪功團體去年12月2日入稟法庭,要求喜來登酒店為去年2月中突然臨時取消雙方所訂的交流會場地租約作出賠償。這宗索賠案上月10日在庭外得到解決,酒店向法輪功學員支付所要求的五万港元賠償,但重申自己并無賠償責任。

法輪功學員在回覆酒店時表示,他們過去也遭到某些政府部門和商業机构的不公正對待,其實,這些在壓力下妥協的部門和机构,在事件中也身受其害。

香港法輪佛學會代表黃洁儀:“這又是一個例子證明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延伸至香港。他透過錯誤的宣傳和在利益上的誘惑干涉香港正常的商業活動,我們希望各界人士和香港的市民了解到這种迫害最終會損害到香港社會。”

這次事件發生在去年2月22日香港的法輪大法交流會舉行前的一個星期,當時喜來登突然以所謂保安理由撤消租約,法輪功學員指出這條理由對一向和平活動的法輪功團體是毫無根据的,因而拒絕接受。他們后來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要求酒店為毀約賠償五万港元。審裁處在今年1月29日進行了預審研訊。

新唐人記者盧碧燕在香港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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