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法輪大法信息中心1月7日報導,2003年12月26日晚,黑龍江佳木斯市公安局的几個
警察把已被折磨成骷髏一樣的法輪功學員馬學俊,強行抬進家門,扔下就走。消息
人士稱,目前馬學俊的生命非常危急。
据消息來源,現年49歲的馬學俊,是鐵路分局副處級干部。因為他是佳木斯法輪功
輔導站站長,99年7月以來,他曾多次被抓捕。
2002年12月12日,馬學俊再次被抓捕。佳木斯市公安局警察李樹卿、高志倫、陳万
友等對馬學俊施以多种酷刑,折磨長達數天之久,包括電棍電、坐電椅,腳穿皮鞋
猛踹腰和胸肋,用凳子腿跺腳指,造成馬學俊腰椎及肋骨骨折,腳趾甲變紫脫落,
部分手指殘廢。直至馬學俊生命處于極度危險狀態,才把他抬回家,扔下就走。目
前馬學俊生命危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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