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江案上訴至歐洲人權法庭

【新唐人】比利時律師上訴歐洲人權法庭,要求對在比利時起訴江澤民的可能性作出裁決。

2003年8月,比利時大律師喬治-亨利-博杰(Henri George Beauthier),代理6名法輪功學員,向比利時聯邦檢察官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酷刑罪對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提起刑事訴訟。時隔四個月,博杰律師再次代理這6名法輪功原告上訴歐洲人權法庭,要求法庭根据歐洲人權公約,對在比利時起訴江澤民的可能性作出裁決。

12月16日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的比利時最高法院內,著名人權律師喬治-亨利-博杰(Henri George Beauthier) 和在比利時起訴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的几名原告法輪功學員聯合召開了一個新聞發布會。

博杰律師代理6名法輪功學員向歐洲人權法庭提出上訴,要求法庭根据歐洲人權公約,對在比利時起訴江澤民的可能性作出裁決。

2003年8月,博杰律師代理6名法輪功學員,在比利時向聯邦檢查官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酷刑罪,三大罪名對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及610辦公室負責人羅干和李嵐清提起刑事訴訟,主要針對他們在發動鎮壓法輪功中所犯下的罪行。

該訴訟在几周后被比利時聯邦檢察官駁回, 他認為原告中比利時公民和居民所遭受的迫害不足以构成嚴重人權侵犯。鑒于比利時新近更改的法律,一旦聯邦檢察官駁回起訴,在該國就不能提起上訴。目前博杰律師代理原告向位于法國斯特拉斯堡的歐洲人權法庭就此案提出上訴。

博杰律師說“我們希望斯特拉斯堡的歐洲人權法庭能夠告訴我們,在一個民主國家,應允許公民有上訴的權利。”

“其實認為原告不是受害者,這不是檢察官的權力范圍,法律并沒有給他說這話的權力。我們向法庭提供了詳實的證据,證明所有原告都是江澤民及其同伙610辦公室所發動的、以鏟除法輪功為目的的這場鎮壓的受害者”。“我們認為,沒有什么大的受害者,小的受害者,只有受害者。這些人就是因為他們屬于法輪功群體,所以就遭到迫害。”

原告之一, 比利時人,電腦工程師馬提亞斯-斯拉茲說“這是一場史無前例的大規模的人權迫害,無論在中國,還是在海外,所有的法輪功修煉者都受到牽連。”

博杰律師表示“我們對歐洲法庭抱有很大信心,一定要讓江澤民及其同伙在比利時受到審判,因為我們相信比利時是有能力象其它歐洲國家、民主國家一樣對群體滅絕罪的罪犯進行審判的。對于我們來說這是一個最基本的原則,一定要起訴那些不遵守國際法基本原則的人。”

新唐人駐歐洲記者站比利時布魯塞爾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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