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訴《華僑時報》誹謗案繼續听證

【新唐人】蒙特利爾《華僑時報》誹謗案終審進入第六天,法庭繼續听取原告方證詞,一名西方法輪功學員和一名華人學員出庭作證。

杰森· 勞夫特斯是前多倫多大學工程系學生,大學期間,杰森連續2年獲得系杰出學生獎,3次獲得系优秀學生獎,現在多倫多一家城市工程設計公司工作。他曾于2002年2月中國春節期間与朋友一道去中國,在北京香格里拉飯店舉行新聞發布會,向西方媒體披露天安門自焚真相,在天安門廣場用CD播放机播放自焚錄像分析,后被警察逮捕,毆打,沒收私人物品,審訊,扣押27小時后,驅逐出境。杰森在法庭上講述了他在中國的遭遇并告訴法官說,天安門自焚是中國政府的騙局。

在回答記者關于起訴人提出賠償10万元時,杰森說:“這只是個象征,我們只是希望盡早結束這种仇恨宣傳,用這种低級下流的語言攻擊他人內心最珍視的信仰,用多少錢能賠償由此造成的心靈傷害呢?又要多少錢能才能清除在人們心中造成毒害呢?”

壽鶴平是一位化妝品商人,98年舉家來到加拿大,由于華僑時報的報道,他在華人社區的生意受到影響。他說他的客戶曾對他的妻子說,看你的先生挺正常的,怎么會是個煉法輪功的呢?他的妻子受到很大壓力,他因此而不得不中斷很多与華人的生意。

壽鶴平說,被告律師得到的信息非常片面,可以說是受了中國政府詆毀宣傳的欺騙。

2001年12月6日加拿大法輪功學員向魁北克高等法院正式遞交訴狀,起訴《華僑時報》及《加拿大法輪功受害者之聲》作者何兵“誹謗和煽動仇恨”罪。 12月10日法院開庭審理,當天下達保護令, 限制《華僑時報》使用散布仇恨的文字針對法輪功。《華僑時報》在案件審理期間又多次發表文章及專刊謾罵法輪功,又被法輪功學員以“藐視法庭”罪另案告上法庭。目前審理的是主案,案中案“藐視法庭”罪正等待魁北克省高等法院繼續審理。

這是新唐人記者洪薇在加拿大蒙特利爾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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