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訴訟案判決書列加《司法案例精選》

【新唐人】加拿大法輪功學員起訴“華僑時報”藐視法庭的上訴案,其法庭判決書被收入即將出版的加拿大《司法案例精選》,成為全加拿大律師和法官經辦和審理類似案件的重要參照。

加拿大《司法案例精選》(Dominion Law Reports)一書已有130年歷史,由加拿大法律圖書有限公司(Canadian Law Book INC.)出版,每六周出版一期。該書編審委員會在審閱加拿大各省市的數千件最新裁決的案例中挑選出重大的、具典型意義的案例收錄該書, 為加拿大今后的司法實踐提供參照。

即將出版的最新一期《司法案例精選》 收錄了魁北克上訴法院審理加拿大法輪功學員狀告蒙特利爾中文周報“華僑時報”及何兵藐視法庭案上訴案的判決書。按照加拿大案例法的司法體制,該書收錄的案例和法庭判決將成為全加拿大律師和法官們今后經辦和審理類似案件的重要參照。

法輪功學員狀告“華僑時報”的代理律師伯格曼先生(Bergman)在接受采訪時說:“魁北克省上訴法院關于法輪功學員起訴‘華僑時報’藐視法庭的上訴案, 其法庭判決書被收入《司法案例精選》,表明該書的編審委員們認為魁北克省上訴法院的判決在加拿大具有全國性的意義, 對今后在加拿大社會如何處理有關仇視性文字、誹謗、如何界定言論自由,以及規范和限制出版仇視性言論等類似案件, 給全國的律師和法官們提供了一個范例和參照。”

2001年11月, 蒙特利爾中文周報“華僑時報”以整版篇幅發表了署名“加拿大法輪功習練者”的文章, 對法輪功創始人和法輪功修煉人進行謾罵和誹謗。該文章發表后,法輪功學員以“誹謗和煽動仇恨”罪把“華僑時報”和文章作者何兵告上法庭。法庭隨即下達保護令,限制“華僑時報”使用散布仇恨的文字針對法輪功,但“華僑時報”不顧法庭禁令,在案件審理期間又多次發表文章, 甚至發行專刊謾罵法輪功,又被法輪功學員以“藐視法庭”罪另案告上法庭。經辦的法官在審理中, 以“法庭保護令含糊不清”為由撤消了該案的審理。法輪功學員隨后上訴到魁北克上訴法院。上訴法院裁定﹐ 將藐視法庭案駁回魁北克省高等法院繼續審理。

蒙特利爾中文周報“華僑時報”由于針對法輪功“誹謗、煽動仇恨”,以及藐視法庭, 目前面臨誹謗罪和藐視法庭罪兩個案件的法庭調查和審理﹐ 其中誹謗罪的審理定于2003年11月10號開始在我身后的魁北克省高等法院進行。

這是新唐人記者謝德平在加拿大蒙特利爾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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