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群體滅絕罪的元首不該有豁免權

【新唐人】美國伊利諾伊州北區聯邦法院日前以“元首豁免”撤銷法輪功學員對江澤民的起訴,元首是否享有豁免權成了討論的議題。

美國聯邦法院伊利諾伊州北區法院日前對法輪功學員起訴江澤民一案做出元首豁免的判決,針對此判決,紐約執業律師韓淑惠表示,元首是否享有豁免權、值得討論。

韓淑惠說﹕ 豁免權在世界上各個人權組織都有激烈辯論,國際刑事法庭的主要檢察官就非常強烈表示,國家元首犯了群體滅絕罪,是人類的恥辱,不可以說是國家元首,就可以肆無忌憚的做出傷害人的事。

目前,受害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都向法院遞交訴狀,控訴江澤民和其主導的六一零辦公室成員,這樣的情形,遍布全球包括芬蘭、冰島 比利時、瑞士、澳大利亞、西班牙等國家,元首是否享有豁免權成了目前國際上熱烈討問的話題。

九月九日馬來西亞舉行的人權會議上,澳洲莫爾本大學法學院教授授吉力安、瑞格司呼吁,世界各國應建立更完善的制度一起制裁群體滅絕罪。

九月十四日,國際刑事法庭主要檢察官路易斯、摩瑞諾─歐坎伯,在參加 舊金山召開的國際律師協會年會時即表示,犯了群體滅絕罪的元首不該有豁免權。

韓淑惠說 :在這起訴過程中,越來越多人知道了法輪功在中國受迫害的真相,很多人權組織和律師都很積極的想要了解在中國發生的事情,法輪功學員到底受到怎樣的待遇。

負責芝加哥起訴江澤民案的人權律師泰瑞-瑪什表示,起訴江澤民還沒有結束,事實上才剛剛開始。 目前,原告律師正著手修正起訴書,預計兩個月內將上訴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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