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針對江澤民在美國芝加哥聯邦法院被起訴一案,美國著名人權律師莫頓-斯凱勒先生日前接受本台記者采訪。請看來自華盛頓的報道。
莫頓.斯凱勒先生是美國著名人權律師、法律學教授和世界反酷刑組織美國分部執行主席,他曾經幫助法輪功成功起訴了北京市市長劉淇,遼宁省副省長夏德人等人。
斯凱勒教授認為“訴江案”可以看作是世界人權運動的一部分,這种訴訟的意義在于,在世界范圍內建立這樣一個基礎,即任何官員如果犯下嚴重侵犯人權的罪行,如酷刑和群體滅絕罪,都要負刑事和民事責任。
斯凱勒教授指出訴江案的一個重要特點是被告曾經是中國的党和國家主席,因此而涉及“元首豁免權”問題。但是在今年3月法院開始考慮此案的管轄權問題時,江澤民已經不再擔任國家主席的職務,所以他已經不應再享有“元首豁免權”。
他說:在美國法院和國際法庭上,都有類似的先例,例如前菲律賓總統馬科思,原南斯拉夫總統米洛舍維奇等,法院認定他們在任期間的人權犯罪,不受“元首豁免權”保護。
針對中國政府拒絕承認訴江案,但同時又施加壓力讓美國政府到法院要求撤銷此案的做法,斯凱勒教授指出,這不符合美國國會制定的外國主權豁免法案。他說:在美國1976年通過這項法案之后,外國政府不能再通過外交手段,而必須直接到跟法庭聯絡參与案件的處理。
斯凱勒教授特別指出,江澤民的酷刑和群體滅絕罪,不僅違犯美國法律,違犯基本的國際法,也同樣違反中國政府的法律。 因此訴江案針對的是江澤民個人的犯罪行為。
新唐人電視台王培首都華盛頓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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