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宁沈陽公安局長因貪污被雙規

【新唐人】据法輪大法信息中心7月30日來自遼宁省的消息,沈陽市公安局局長楊加林因其貪污腐敗的案件敗露,于6月下旬被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雙規。楊加林對沈陽市眾多法輪功學員受迫害案例負有直接責任。

据知情人透露,楊加林被中紀委雙規,原因之一是迫害老干部周偉。周偉在1998年至2002年狀告遼宁省及沈陽市前領導張國光、慕綏新等人,被楊加林關入勞教所二年。

自1999年7月20日以來,在楊加林管轄區域內,大批法輪功學員被送進馬三家勞教所、大北監獄等地,多人被酷刑折磨致死。

對這一轟動沈陽公安系統的事件,沈陽市公安局一男性工作人員日前說:“楊加林确實干了很多坏事,包括鎮壓法輪功。他今天得到了應該得到的下場。我以前不相信善惡有報,現在我相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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