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台灣巴西混血男童吳憶樺,引發台灣与巴西兩地互爭監護權一案,台灣高雄地方法院做出二審宣判,仍由巴西外婆羅莎胜訴。
出生在巴西的吳憶樺,已父母雙亡,其父親為台灣人,母親為巴西人。叔父吳火眼与巴西外婆羅莎,為吳憶樺打起了監護權官司。巴西政府方面,并曾為此成立專門委員會,協助羅莎打越洋官司。
一審時,羅莎獲得胜訴,吳火眼不服,提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星期三做出二審宣判,仍維持一審判決。在巴西南部的羅莎听到消息后說:我已經等了兩年了,如果必須,她還可以等,但重要的是他回來。
法院表示,二審判決吳憶樺監護權歸屬外婆羅莎的主要理由是,依台灣民法相關規定,外婆羅莎是吳憶樺唯一法定監護人,監護權從吳童父親死亡同時即确定,無須再由法院裁定。吳火眼在上訴中表示,羅莎目前在洗腎,不能照顧吳憶樺,法院認為理由并不充足,而且法官在審理中也調查過羅莎的經濟狀況,認為她足以教養吳憶樺。
這次面對二審結果,吳家人激動表示,不能接受,將會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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