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限领馆前抗议 法轮功再起诉

【新唐人2011年11月4日讯】加拿大温哥华中领馆前抗议的案件又有了新的进展。法轮功学员认为,新的城市附例仍然限制了他们自由表达的权利,他们不得不再次向卑诗省高等法院递交诉状,请求法院执行上诉法院的判决。请看记者嘉蔓的报导。

温哥华中领馆前的小蓝屋和展板虽然不见了,但坚持抗议迫害的精神没有消失。由于温哥华的新城市附例实际上仍然限制了在中领馆前抗议的权利,法轮功团体再次向卑诗省高等法院提出诉讼。

温哥华法轮大法学会发言人张素:“法轮功学员将诉请卑诗省高等法院执行上诉法院的判决,允许我们清楚的,有效的表达我们的诉求,幷同时维护我们应有的尊严。”

今年4月份,温哥华市政府根据卑诗上诉法院的判决,颁布了新的城市附例。虽然表面上允许在中领馆前搭建展板等,但在尺寸和申请程序上有严格的限制,而且规定每天晚上必须拆除,即使这样,最长也不能超过30天。法轮功方面认为,市政府还是在按照中领馆的意愿处理问题。

温哥华法轮功团体律师安士利:“(市政府)居然首先咨询了中领馆的意见,而这个附例是关于加拿大人行使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权的问题。”

同时参与诉讼的民权团体指出,温哥华市政府在对待法轮功抗议活动上明显持有双重标准。
卑诗省公民自由协会执行董事伊比:“看一看占领温哥华运动的参与者,他们设立了建筑物,市政府置之不理;再看一看法轮功学员,也设立了建筑物,市政府就要拆除。等于市政府来决定给不同的人不同的待遇,这是我们反对这个新附例的根本原因。”

温哥华法轮功学员2001年起在中领馆前抗议中共的迫害,五年后市政府以违反城市附例为由要求拆除抗议展板。经过几轮诉讼,卑诗上诉法院于去年年末判决城市附例违反了宪法,温哥华市政府于今年4月份推出了新的城市附例,但遭到很多团体的反对。

新唐人记者嘉蔓温哥华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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