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官员】中共最高法院庭长郑学林一审判15年 中共许昌政法委书记被查 曾迫害法轮功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8日讯】周三,中共最高法院原庭长郑学林,一审被判15年有期徒刑。同一天,原许昌市公安局局长、政法委书记、柏启传、广东省原中山市市委书记、崔国潮被调查。据《明慧网》报导,三人都曾迫害法轮功,受到国际组织的追查。

通报称,中共最高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原庭长郑学林,退休前,非法收受财物3529万元,退休后,非法收受财物1150万元。一审以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郑学林有期徒刑15年。

郑学林在最高法院任职二十多年,曾任最高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还曾挂职重庆市高级法院副院长。

据《明慧网》报导,郑学林在最高法院任职期间,经常到各地所谓“调研”、“指导工作”,对法轮功学员遭枉判入狱负有相应责任。

同一天,河南省许昌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柏启传,因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被立案调查。

柏启传长期在河南省公安系统任职,曾任信阳市公安局副局长;三门峡市公安局副局长、副书记;许昌市公安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市政法委副书记、副市长。

1999年7月以来,各级政法委、公安局已经成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工具。据《明慧网》报导,柏启传任职期间,对汪水玲、尹从勋、鲁顺民等至少数十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非法拘留,负有责任。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发出通告,对柏启传进行追查。

另外,周二,退休十年的广东中山市原副厅级干部崔国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通报没有说明具体原因。

崔国潮长期在中山市工作,曾任中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还曾任澳门中联办副秘书长,秘书长。

崔国潮任职期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受到“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追查。

新唐人电视台记者李梅、明玉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