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祥姑被长沙看守所害成植物人 知情人揭内幕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4年09月24日讯】湖南省长沙市法轮功学员贺祥姑被关押在长沙市第四看守所期间被迫害成植物人,深度昏迷三年多至今。和贺关押在同一监室的知情人披露,贺在昏迷前,曾遭狱警和医生强行灌食和注射不明药物等多种形式迫害。

现居美国的原中国人权律师吴绍平告诉大纪元,中共对贺祥姑的迫害“是非法的”,并且“惨无人道”;所有涉案者都应被追究法律责任。

原北京律师赖建平告诉大纪元,中共对贺祥姑的迫害不仅违反《国际法》, 而且违反中国《宪法》。他表示,必须结束中共体制,才能解决中国人权问题。

贺祥姑,女,现年63岁,原湖南省妇幼保健院门诊手术室护士,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

修炼法轮功前,她曾患左椎动脉供血不足,经常头昏目眩,走路跌跌撞撞,不仅不能正常上班,而且一旦病发,生活就不能自理;修炼法轮功后,身体恢复健康。法轮功是以“真、善、忍”为原则的佛家修炼功法,包括五套功法动作,祛病健身效果神奇。1999年,中共因恐惧法轮功修炼原则与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不同,并且修炼人数超过中共党员,下令灭绝式迫害。

2021年5月16日,贺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在住处被警察绑架,关押在长沙市第四看守所。同年7月3日,警察突然通知她的家人,称其在医院昏迷不醒。

贺祥姑仍处于深度昏迷状态。(明慧网)

明慧网报导,曾与贺祥姑同时被关押在长沙市第四看守所102监室的目击者A, 曾在2023年春讲述了其在2021年6月所目睹的贺祥姑遭到看守所狱警摧残的情景。经过许多曲折,2024年9月22日,这段经历才得以在明慧网发表。

目击者A讲述道:“当时,每天都有医生和警官(注:看守所的协警、辅警、狱警都被在押人员统称为警官)到我们监室里来两次,每次至少有四五个警官。”

“他们一来就把我们都赶出去,只留贺祥姑一个人在监室里。我们在外面听见贺祥姑的惨叫声。有时我们中也有人向里偷看,(看见)警官按住贺祥姑,给她灌食、打针,完毕后才叫我们进去。”

目击者A表示,监室室友都目睹了贺祥姑在迫害中渐渐失去行走能力,走路从需一人搀扶到需两人搀扶,甚至到连脚都提不起来。

她说,“贺祥姑被多次这样灌食、打针。每次结束后,我们进监室都看到她坐在小凳子上,两手扶着床边,身体靠着床。她起身走路时很缓慢,上厕所时需要有一个人扶着她。”

“再后来,警官不准我们偷看。再后来,就听不见她的惨叫声了。我们进监室时看到贺祥姑坐在小凳子上,整个上半身趴在床上。她走路、上厕所需要一边一人(即两人)扶着。她没有力气了,也不说话了,只点头和摇头。”

“有一天,警官们把她架出去。我们看见贺祥姑她不会提脚了,是一边一人架着她、拖着走的。从那天起,她就再也没有回监室里了。”

当A得知贺祥姑已经被迫害成植物人时,她大惊,并含着泪说:“这么好的一个人,长得漂亮,心也善良。原来她被迫害成植物人了,难怪她再也没有回监室了。”

贺祥姑被迫害成植物人并非个例。

如: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法轮功学员朱丽玲被迫害成植物人,后于2018年6月14日含冤离世。

辽宁抚顺市法轮功学员胡国舰曾遭冤狱10年,于2015年底再遭冤狱4年,后被劫持到本溪监狱迫害,致头部重伤,做开颅手术后成植物人,于2018年5月15日凌晨离世。

中共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普遍使用系统性酷刑,包括滥用精神病药物。

2018年4月21日,美国国务院代理国务卿苏利文(John Sullivan)在发布年度人权报告时指出,法轮功学员受到中共系统性的酷刑迫害,比其它群体都更严重。

联合国酷刑问题特派专员曼弗瑞德‧诺瓦克(Manfred Nowak)曾在报告中指出,酷刑在中国普遍存在,66%的受害者是法轮功学员。

2021年5月被绑架前,贺祥姑至少曾被十次非法绑架、 四次非法劳教、三次关入精神病院。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长年不准贺上班。她被无理停发工资、剥夺退休金,并被迫离婚。

律师:迫害非法 惨无人道 令人震惊

现居美国的原中国人权律师吴绍平告诉大纪元,“贺祥姑所遭到的中共迫害,是惨无人道的。很难想像一个健健康康的人被折磨成植物人这种状态。”“非常令人震惊。”

“一个人坚持自己的信仰,哪怕她去宣传自己的信仰,这都是一个人非常正当的权利、应当享有的基本人权。我觉得中共没有任何理由以这一点去抓捕贺祥姑。” “迫害是非法的。”

“中共这种残酷的、惨无人道的迫害,不是一次、两次,而是三番五次、长期的二十多年对她迫害。”

吴绍平表示,涉案人员都应被追究责任。

他说,“(中共)用各种方式去迫使她屈服,最终导致她变成植物人。这不是一个普通的事件,而是一个犯罪行为。”

“中共应当依法追究这些实施暴力、侵害人身权利的这些人,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他表示,长沙第四看守所所长如果没有直接参与对贺的迫害,“至少构成渎职;如果他参与其中的话,那就是直接的犯罪人员。其他参与者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原北京律师赖建平告诉大纪元, 中共对贺祥姑的迫害不仅违反《国际法》, 而且违反中国《宪法》。

他说,“任何公民都拥有宗教信仰自由,这是一个普世价值。这是世界人权宣言以及很多国际人权文件所规定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天赋人权。”

“所以,它(中共)首先是违背了《国际法》,其次也违背中共自身的《宪法》。中共《宪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中国公民拥有宗教信仰自由。”“这个违法性是显而易见的。”

他说,中共对贺祥姑的迫害“惨绝人寰”。“当事人受到这样的迫害,完全是中共残暴体制所造成的。当然也有这些狱警、打手们自身的(因素)。”

“(如果)中共迫害人权的问题要得到根本上的解决,(那)从本质上来说,中国人民要从根本上推翻(终结)这个体制。” 赖建平说。

 吁国际社会对中共强硬 改善中国人权

吴绍平律师说,“我们希望国际社会能够有更多的人知道这些(迫害的)真相、了解这些真相,并且真正地给中共施加压力,改善中国人权、(改善)中共严重迫害的状况。”

“(国际社会与中共)不是所谓的竞争关系。中共跟你不是竞争关系,中共是要‘你死我活’。”

“国际社会,尤其是欧美这些国家,应该要清楚地认识到中共的邪恶。国际社会对中共只(能)强硬,才可能改变中共的这样行为。”

“我们希望国际社会能够看清这一点,跟中共做一个彻底的脱钩,并且真正地把中共看作敌人。” 吴绍平说。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