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群:盤點2024被審判的33個中共億元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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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求是網」發表中共黨魁習近平的文章《深入推進黨的自我革命》,全文2000多字,提到「自我革命」一詞多達30次。文章聲稱,「自我革命」是中共「跳出治亂興衰歷史周期率」的一個法寶。

中共的「自我革命」果真能夠確保中共「永不變質、變色、變味」嗎?

現在到了2024年歲末,我們先對2024年中共審判的億元貪官做一個簡要回顧,然後,針對上述問題作一些分析。

33個億元貪官

我初步統計了一下,截止12月19日,2024年中共審判的億元貪官共計33個。這裡,以他們貪腐的金額多少為順序說明如下:

(1)12月17日,根據最高法院的刑事裁定書和執行死刑命令,原內蒙古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李建平,被內蒙古興安盟中級法院執行死刑。李建平涉貪金額超過30億元人民幣。

(2)5月28日,原中國華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總經理白天輝,被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判處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白天輝被控受賄11.08億元。

(3)10月29日,財新網報導,據知情者透露,原廣東華興銀行黨委書記張長弓受賄金額約3億元、挪用公款超6億元,合計超9億元,將近10億元。

(4)3月22日,原國家菸草專賣局副局長何澤華,在大連市中級法院出庭受審。何澤華被控受賄9.43億元。

(5)10月29日,原貴州省委書記孫志剛,被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死緩減為無期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孫志剛被控受賄8.13億元。

(6)10月14日,原遼寧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王大偉,被湖北省襄陽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死緩減為無期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王大偉被控受賄5.55億元。

(7)2月5日,原招商銀行行長田惠宇,被湖南省常德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田惠宇被控犯五項罪——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其中受賄2.1億元;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非法獲利2.9億餘元;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非法獲利807萬餘元;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8)8月13日,原貴州省政協副主席李再勇,被重慶市第五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李再勇被控受賄4.32億餘元,濫用職權造成生態破壞損失8645萬餘元。

(9)10月10日,原中共央行副行長范一飛,被湖北省黃岡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死緩減為無期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范一飛被控受賄3.86億元。

(10)1月24日,雲南中煙工業公司副總經理顧波,在江西省吉安市中級法院出庭受審,顧波被控受賄3.54億元。

(11)3月22日,原山東省青島市人大副主任張錫君,在山東省煙臺市中級法院出庭受審。張錫君被控受賄3.17億元。

(12)11月26日,原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劉連舸,被山東省濟南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劉連舸被控受賄1.21億元,違法發放貸款33.2億餘元,造成本金損失1.9億餘元。

(13)11月12日,原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繼興,被廣西桂林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陳繼興被控受賄2.78億元、利用影響力受賄115萬元。

(14)12月12日,原陝西省政協主席韓勇,在廣西南寧市中級法院出庭受審,韓勇被控受賄2.62億元。

(15)10月31日,原江蘇省人大副主任劉捍東,在湖北省襄陽市中級法院出庭受審。劉捍東被控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特別嚴重;受賄2.45億元。

(16)10月12日,西藏自治區政協前副主席姜傑,被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姜傑被控受賄2.25億餘元。

(17)11月1日,原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部級官員駱玉林,在山東省青島市中級法院出庭受審。駱玉林被控2013年至2014年,洩露內幕交易信息,明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情節特別嚴重;受賄2.2億元。

(18)5月24日,原湖北省副省長曹廣晶,被江蘇省徐州市中級法院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處罰金人民幣1200萬元。曹廣晶被控受賄2.16億餘元;洩露股票內幕信息,使他人獲利1042萬餘元。

(19)10月25日,原江西省人大副主任殷美根,在福建省三明市中級法院出庭受審。殷美根被控受賄2.07億元。

(20)12月19日,原廣西柳州市委書記吳煒,被廣西北海市中級法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吳煒被控濫用職權,造成重大損失和惡劣影響;受賄1.86億元。

(21)5月9日,原遼寧省政協副主席孫遠良,被河北省承德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孫遠良被控索賄、受賄1.59億元,利用影響力受賄2816萬元,共計涉案超1.8億餘元。

(22)11月14日,原中國工商銀行副行長張紅力,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級法院出庭受審。張紅力被控受賄1.77億元。

(23)7月10日,遼寧省紀委監委通報,原遼寧省遼陽縣首山鎮孔姓台社區黨支部書記曹軍,挪用集體資金8730萬元,侵占集體資金8280萬元,共計1.7億餘元。

(24)9月25日,原青海省糧食局局長顧豔華,被青海省西寧市中級法院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顧豔華被控貪污、受賄、挪用公款1.62億元。

(25)8月28日,原上海市人大主任董雲虎,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級法院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董雲虎被控受賄1.48億元。

(26)12月17日,原重慶市副市長熊雪,被河南省鄭州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熊雪被控受賄1.48億餘元。

(27)6月5日,原山東省政協副主席孫述濤,被山西省大同市中級法院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孫述濤被控受賄1.29億元。

(28)12月13日,中國男足原主教練李鐵,被湖北省咸寧市中級法院判刑20年。李鐵被控受賄7764萬餘元,行賄4205萬餘元,共計涉案1.19億餘元。

(29)5月7日,原中國聯通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李國華,被青島市中級法院判刑16年。李國華被控受賄6645萬餘元,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損失4996萬餘元,共計涉案1.16億元。

(30)2月2日,原茅台集團董事長高衛東,被貴州省六盤水市中級法院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高衛東被控受賄1.1億餘元。

(31)3月26日,原貴州省政協副主席周建琨,被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周建琨被控受賄1.08億元。

(32)7月16日,原國家能源投資集團原副總經理李東,被江西省宜春市中級法院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李東被控受賄1.08億元。

(33)11月19日,原浙江省政協副主席朱從玖,被江西省贛州市中級法院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朱從玖被控受賄1.05億餘元。

2024年,被審判的億元貪官可能不止以上33人。中共軍隊有一批高級將領,如前後兩任中央軍委委員、國務委員、國防部長魏鳳和、李尚福,今年已移送軍事法院審判。他們的貪腐金額很可能超億元。但是,中共擔心公布了會令軍人造反,故意隱瞞不報。

還有,上述涉案金額是中共法院認定的。中共法院認定的貪腐金額,不一定是真實的貪腐金額,為了所謂「政治穩定」,常常會縮水。

我的三點分析

第一,越反越腐

習近平是2012年11月在中共十八大上成為中共黨魁的。從2013年1月起,習發動反腐打虎運動,到現在已有12個年頭,「老虎」越打越多。

中共一般將副省部級以上高官及其他中管幹部稱為「老虎」。2021年,習打的「老虎」有25個;2022年,這個數字增加到33個;2023年,這個數字猛增到47個;至2024年12月16日,這個數字躍升到56個。

2024年是中共十八大以來審判億元貪官人數最多的一年。

2022年10月中共二十大前,我對習上台後查辦的億元貪官做過一個總結。當時我初步統計,被查辦的億元貪官有112個。也就是說,平均一年11個多一點。今年審判的億元貪官竟多達33個。

第二,中共腐敗之癌已到了晚期的末後 沒治了

為什麼習反腐打虎12年卻越反越腐了呢?因為早在習上台之前,中共已經是全世界最腐敗的黨了。

1989年春夏之交,中國爆發了一場「反官倒、反腐敗、要民主、要自由」學生運動。對於中共來說,這本是一個從根源上治理腐敗的大好時機。但是,當時的中共領導人鄧小平卻認定學生運動是「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動亂」,調20萬軍隊進北京,製造了六四天安門屠殺。

「六四」屠殺後,鄧小平親手扼殺了中共的政治體制改革,只強調經濟體制改革。

沒有政治體制改革的經濟體制改革是什麼呢?就是計劃經濟的弊端與市場經濟弊端的結合,就是權力與金錢的結合,就是官場腐敗的大流行。

1999年7月20日中共獨裁者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之後,想盡各種辦法,也打不倒法輪功。為了換取官員支持他繼續迫害法輪功,江又想了一個「絕招」:只要官員追隨他迫害法輪功,無論怎麼腐敗,他都提拔重用,甚至越腐敗,越提拔重用。這樣,江提拔重用了一大批嚴重腐敗分子。

在江和這些嚴重腐敗分子的帶頭作用下,中共官場迅速變成權、錢、色交易的大賣場。中共官員競相「悶聲發大財」,亂搞男女關係。中共官場的腐敗,如決堤的洪水,一瀉萬里,幾乎到了無官不貪的地步。

習反腐打虎12年,不僅沒有對政治體制做任何實質性改革,相反,向著文革毛澤東時期的極權倒退,不是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而是權力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權力在所有賺錢的領域無所不在。這不僅不可能抑制腐敗,相反,只能加劇腐敗。

再加上習的反腐,不是真反腐,而是選擇性反腐,主要是為了打擊政敵。這樣,無論習講什麼狠話、出台什麼反腐措施,對於中共貪官來說,都沒有什麼效力。

第三,繼續迫害法輪功 從根本上敗壞了道德與法紀

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中共迫害法輪功必然靠「假、惡、鬥」。

從1999年至2024年,中共持續迫害法輪功25年,就是從上到下、從內到外大搞「假、惡、鬥」的25年。

中共持續25年的「假、惡、鬥」,導致官場人人都在講假話;超越道德和法律底線的惡行層出不窮;官員們為了爭權奪利,鬥得天昏地暗,你死我活。對好人的迫害,道德的墜落,法紀的敗壞,成為中共的腐敗之癌惡性蔓延的根本原因。

結語

從2024年中共審判的億元貪官創十八大以來人數最多的歷史紀錄看,中共所謂的「自我革命」,對於根治腐敗沒有效果,它不過是中共當權者打擊異己的一個藉口而已。

中共早已陷入「治亂興衰歷史周期率」的「亂」與「衰」的末後了。中共所謂的「自我革命」只會給當權者樹立更多的「敵人」,進而加速中共的滅亡。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王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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