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豔芳百歲母獲撤銷破產呈請 原因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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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12月18日訊】香港已故天后梅艷芳100歲媽媽覃美金(梅媽),今年10月被申請破產。有傳是梅豔芳留下的龐大遺產遭揮霍一空,案件在12月17日開庭,而當天又匆匆宣布撤銷,梅媽每年可照領三百萬(港幣,下同)生活費。

梅豔芳2003年因罹癌去世,終年40歲。臨終前,她透過遺囑及信託將生前累積的龐大遺產進行分配。據當時媒體披露的4條遺囑顯示,受益人包括梅媽、梅豔芳侄子、外甥及好友劉培基。其中梅媽每個月將分配到7萬的生活費,並配置一名司機及一名傭人。

據港媒報導,梅豔芳生前留下香港、日本、新加坡及英國倫敦等多個物業,當時估值約3,000萬至3,500萬。因擔心嗜賭成性的母親亂花錢老無所依,梅豔芳選擇將遺產設立信託代管。2006年,遺產管理人曾表示,梅豔芳名下遺產淨資產達6,800萬元,梅媽是梅豔芳遺囑的最大受益者。

由於梅媽開銷很大,要僱傭人和司機,還要養多隻小狗,加上對長子梅啟明過分寵愛,7萬塊根本不夠花,因此多次起訴法院,要求一次性拿取出梅艷芳的全部遺產,甚至控告基金會管理不當,索賠15億。

對於梅媽的要求,法院全部駁回,但考慮到物價上漲因素逐漸提升撫養費,因此在官司糾纏數年後,終審法院於2011年裁定梅媽敗訴,但梅媽的生活費額度獲上調至每月25萬元,即一年300萬元。

令人關注的是,即使每月25萬即每年300萬的生活費,仍不夠梅媽花銷,而且她也欠下巨額訴訟費,2012年她被法院頒令破產。破產期至2016年結束,百歲高齡的覃美金再度被起訴。

今年10月15日,香港律政司司長現身香港高等法院,申請梅媽破產。案件於12月17日在香港高院開庭,訴訟雙方沒有代表出席聆訊,但聆案官在庭上宣布,基於雙方及破產管理署的同意,法庭撤銷有關破產令。

據香港《明報》披露,梅媽獲撤銷破產呈請的原因是,2016年4月一度結束破產令的梅媽,翌年因欠下法律訟費約13萬元,遭兩名曾任其破產受託人的會計師控告,再度申請破產。由於梅媽近期已繳還律師費,才獲法庭批准撤銷破產呈請。梅啟明17日離開法院接受傳媒訪問時稱:「聽到結果很開心,好像中了六合彩。」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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