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音樂人舉報刀郎剽竊 刀郎公司否認:已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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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11月25日訊】近日,一位新疆女音樂人實名舉報刀郎(本名羅林)涉嫌抄襲她的多個原創作品,以及多家新疆官媒對她進行威脅。對此,刀郎的經紀公司發布聲明,稱已向警方報案。

11月23和24日,這位署名「王金蘭」的新疆音樂人在社交平台抖音帳號上連發十多個視頻。視頻中,她手持身分證指控,刀郎及其團隊涉嫌抄襲她的20多首原創作品,其中包括《2002年的第一場雪》、《西海情歌》、《披著羊皮的狼》等最經典的幾首歌曲。

根據「王金蘭」的描述,此前她曾創作《王金蘭民歌日記》,刀郎的20多首作品就是從那裡抄襲的,而且這個《民歌日記》中就有「刀郎」這個名字。此外,她還提供了很多手稿。

這名舉報人還稱,原《新疆都市報》總編董建生、娛樂記者侯輝(現《新疆日報》集團評論員)、編輯易光明(現成都傳媒集團成都全搜索新聞網站編輯)等人參與了此事。

此外,舉報人還指控董建生與揚子江路派出所以「警民共建單位」的名義剝奪了她的報警權利,舉報人的原創作手稿也被搶奪。

舉報人稱,自己遭到排擠被迫「北漂」,直到13年後回到了新疆烏魯木齊。但她與家人此時已受到董建生等人的威脅。

針對上述舉報,刀郎的經紀公司成都啊呀啦嗦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於11月23日在抖音官方帳號發布一則聲明,稱這位自稱「王金蘭」的女士,通過各短視頻平台使用相關帳號發布虛假信息,其發布的視頻中捏造虛假事實,謊稱「刀郎(羅林)與某人進行權錢交易」,並誣陷刀郎「剽竊她二十首原創作品」。

該聲明還稱:1、王金蘭女士在相關帳號發布的信息均是虛假信息,涉嫌侮辱誹謗刀郎先生。2、就王金蘭女士在相關帳號發布侵權信息的行為及內容,該司已經進行了證據取證。3、對於捏造虛假事實,侮辱誹謗刀郎先生的王金蘭女士及帳號持有人,該公司已向公安機關報案,會依法追究王金蘭女士及帳號持有人傳播虛假信息及涉嫌侮辱誹謗刀郎先生的刑事及民事責任。

上述舉報在大陸社交平台上引發爭議。有網友相信「王金蘭」的舉報。有網友指認為其舉報刀郎大概率是炒作,其中最主要的問題是「為何這麼多年過去,現在才舉報」。也有人表示,真相只有一個,孰是孰非,靜待水落石出。

署名「王金蘭」的個人帳號顯示:王金蘭又名何梵音,出生於烏魯木齊,愛好有繪畫、寫作、旅遊、原創音樂。其作品有《藍房子》、《飄逝的蝴蝶》等系列作品,1992年開始創作。曾擔任《新疆都市報》的記者,2003年開始發表北漂原創音樂作品,2013年返回新疆後,繼續自己的文學藝術創作。

(責任編輯: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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