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3歲女孩遭14人性侵 3公職人員涉案惹眾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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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11月02日訊】日前,湖南新化13歲女孩李曉霞(化名)遭14人性侵案引起關注。其中3名涉案公職人員被當局輕判,引發輿論的憤慨。

據澎湃新聞報導,李曉霞離家出走了。她本來應和同齡人一樣,坐在教室裡讀書。2023年7月下旬,正值學校放暑假。其父親李冬(化名)發現她被迫賣淫、被人強姦。當時,李曉霞才13周歲。

今年5月,事發地湖南新化縣法院查明,2023年4月起至7月27日案發,共8名成年人、6名未成年人(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對李曉霞實施犯罪行為。

其中主犯劉某某因犯引誘幼女賣淫罪、強姦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9年2個月;龔昊東、羅偉、王澤宇、曾某、肖某、劉某某(2)、曾某某7人,均犯強姦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年2個月、3年6個月、3年4個月、4年6個月、3年2個月、4年4個月、3年2個月。

之後,羅偉提起上訴。7月18日,婁底市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報導說,令李冬想不到的是,此案有3名公職人員對其女兒進行了強姦。近日從新化縣權威人士處獲悉,王澤宇已被開除公職,龔昊東、羅偉被開除公職、黨籍。

據起訴書顯示,龔昊東、羅偉、王澤宇作案時分別系新化縣油溪鄉人大副主席、新化縣審計局工作人員、新化縣交通局工作人員。

李冬說,在2023年4月、6月、7月份,還有同校的學生對其女兒進行了強姦。

據判決書披露,共6名被告人是在校學生,作案時均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6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與此同時,還有3名罪犯作案時才13歲。這6人均犯強姦罪,之後均被判緩刑。

此事11月2日登上熱搜榜,引發大陸網民的憤慨,對當局輕判3名涉案公職人員更是不滿。

有人說,「連未成年人都下得了手!禽獸不如!其中三名公職人員更引起公憤。」

「判的太輕了!這是姦淫幼女罪!比一般的強姦罪要重!」

「重點是公職人員,要重判。」「罪上加罪,應該判除死刑。」

「重判,惹人震怒,建議死刑。」

「與14周歲以下的少女發生關糸,均為犯強姦罪。」

「這麼多人,應該歸入團伙作案!」

「必須重判這群惡魔。」

「真是惡魔啊,毀了這個女孩一輩子。」

「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這些未成年人也應該關起來,都應坐牢。」

「這14人構成輪姦的嚴重刑事犯罪。就這麼輕描淡寫就了事啦?這群畜牲,不只是處理,而應該嚴厲打擊,重判他們。」

(責任編輯:李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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