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10月29日訊】近期,中共將徵收「海外富人稅」的消息引關注。陸媒證實,中共多年前就為「全球徵稅」做好了制度準備。有律師認為,中共為解決財困擴大稅源,海外徵稅一定會得不償失。
日前,彭博社報導,近幾個月來,中國主要城市的一些富人們,面臨高達20%的海外投資收益稅單,包括過去幾年拖欠的款項,有些人還可能因逾期繳付而受罰。
知情人透露,部分被鎖定的富豪擁有至少1000萬美元的離岸資產,有些則是在香港和美國上市公司的股東。
中共早就為「全球徵稅」制定了所謂的政策依據。2020年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3號文」中,對於境外所得徵稅範圍、徵稅對象、報稅方法等進行了詳細規定。
北京律師肖颯介紹,2020年「3號文」,如果嚴格執行將很大程度影響到中國在海外有資產的高淨值人群。
旅美中國維權律師吳紹平:「國際徵稅涉及到雙重徵稅問題,比如我在美國賺了1000萬美金,美國要向我徵收個人所得稅。按照中共的規定來講,它也要徵稅。那就面臨著1000萬得納兩個稅。這對於被徵收的對象十分不公平。」
肖颯稱,如果中國嚴格按照相關政策法律進行徵稅,也要考慮可能部分應稅居民通過轉換國籍、資產轉移等方式避稅。
吳紹平:「這幾年很多的國內有錢人往海外跑,因為國內無論是營商環境,還是政治環境,都是嚴重的倒退,所以很多人用腳投票。如果是徵稅一開始,就會讓更多人士真正的把自己的國籍身分轉換了,完全投奔到它國去,所以中共一定是得不償失。」
旅美中國維權律師吳紹平說,在海外納稅,權利跟義務往往是對等的。
吳紹平:「比如說像美國的公民,他納了稅以後,他是會享受到很多的公共福利的,比如說免費的公共教育,免費的醫療,還有退休金,而且你還會有其它的權利。但是你在中共國,公民有什麼權利呢?你納了稅以後,並不能享有相應的福利。這種情況下,你要讓海外的中國人積極去納稅,你說怎麼可能呢?」
早在1980年中共出台《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居民在境內外所得都應在中國繳稅。2018年中共修法,對在中國沒有住所的個人設有6年「豁免期」,2019年起實施。在中國每年累計居住183天,且每年單次離境沒超過30天。從第七年開始繳納境外稅。
第一財經提醒,現在首次豁免期到期時間將近,並稱不少稅法人士認為,對應稅居民境外所得徵稅是所謂大勢所趨,中國跟進國際做法或只是時間問題。
前北京律師、民陣加拿大主席賴建平:「這個影響就是在海外生活工作,而又沒有海外的居留權的這一群華人,持有中國護照的華人,對他們來說衝擊會比較大。對於有永久居留權的有綠卡的這批人基本上沒什麼影響。」
分析指,中共現在放風「全球徵稅」的目的是為了擴大稅源。
吳紹平:「現在它經濟每況愈下,財政收入也是隨著經濟環境惡化,收入越來越少。而且很多人將資產財富轉移到海外,包括到海外購買資產,或者是投資股市,或者是投資企業等。在這個時候它去做這個事情,顯然是為了擴大它的稅源。最大的目的還是為了它的財政收入,把魔爪伸向世界。」
賴建平:「因為共產黨現在政治上左轉,倒行逆施,導致了它的經濟發生了大問題,沒有錢糧來幫它渡過難關,它就很難維持它統治。所以它現在要在各種方面開動它的機器,來大肆的收刮民脂民膏。讓任何方面都不再存在所謂的漏網之魚。」
中國經濟惡化,地方政府「砸鍋賣鐵」化解債務。為解決財困,自6月起,中共向上市公司追繳稅款,最久追繳30年,金額高達數千萬至上億元人民幣,導致不少民企破產倒閉。
賴建平:「實在是窮得沒轍了,沒招了。所以它想方設法,哪怕是拿所謂海外收入這一塊來開刀。以前有很多居民規劃入籍或者是永久身分以後,他們想當然的就可以不向中國政府納稅。但是現在它就會加強這方面的監管,把這個漏洞補上。」
吳紹平指出,如果中共開始徵收海外所得稅,很多在海外投資的中國人,很可能都會放棄中共國的國籍。
編輯/採訪/李韻 後製/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