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上海「夫妻法院」的經典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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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被央企「財神菩薩」——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以「無理取鬧不思悔改還故意傷害共產黨書記遭連續三年處分後開除的「暴徒」何以輕鬆贏得一審?興師動眾地三堂會審,歷經兩年的發回重審程序,錢眼通天的「老東家」又是如何讓「執法為民」的「人民法院」把吃下去的再吐出來的?一場始於本世紀初被調侃為與「共產黨」打官司的鬧劇由此開啟這個「法治國家」的「潘多拉魔盒」!

本人,建設銀行上海第二支行員工。2001年至2003年,因實名舉報被流氓書記當眾擊倒在地卻被反誣故意傷害,在連續三年的處分中舉報不斷、主動維權直至被開除。

2003年,要求撤銷處分賠償經濟損失。浦東法院判官李燁違反程序、舉證期後休庭唆使被告取證並強行組織質證、單方認定證據,張冠李戴自相矛盾地將不適用於勞動爭議的司法解釋為依據,以「處分未涉及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對處分「不予處理」,對處分帶來的後果逐項判我敗訴。受此鼓舞,次月建行即以違紀將我開除引發後案。

面對建行打擊報復栽贓誣陷的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2004年浦東法院一審判決恢復勞動關係。如此打狗不看主人的判決讓「滔天洪水」從天而降。市一中院二審半年,眼看被告舉證不能,遂以「部分事實不清」發回重審,把髒活甩回了一審法院。一審法院憤怒自曝:陳嶸判得有什麼錯?是建行去一中院活動過了。為了栽贓,重審中書面指證我故意傷人的員工利害關係人出庭質證時居然自認「是聽說的」。不砸百姓「飯碗」就砸法官「飯碗」,歷時7個月的超期庭審,扛不住重壓的重審庭沒有任何證據也只能夢囈般地審出了我「自認」的「罷工」情節,自戕法官、自踐法律、俯首稱臣為金融大鱷「鹹魚翻身」,2006年在市一中院二審判官楊奇志「為了吃飯」的自白中連個判決儀式都未履行就草草「維持原判」,一個對因員工實名舉報被共產黨書記擊倒在地反遭開除弊案的正義判決毫無懸念地被徹底顛覆。

要使人不知,除非己莫為。2017年終有法院知情人透出本案改判就是全國宣傳機器喋喋不休弘揚的「人民的好法官」上海市高院副院長鄒碧華夥同其在建行上海市分行任法務部總經理的老婆唐海琳「夫妻法院」的一出「雙簧」。

一個屁民用屁股都能想明白的弊案,讓「我一句頂你一萬句」的「趙家人」無懼妄議一吐怒氣:「就是這個人了!」「這種事太多了,六四都沒解決呢!。」2017年向中紀委實名舉報鄒碧華的舉報信被層層下轉至浦東法院後灰飛煙滅。

當年法院執法犯法枉法改判,檢察沆瀣一氣視而不見。程序玩完玩信訪,信訪玩完玩維穩。如今信訪、紀監、人大程序空轉,往法院一推了之,讓缺乏監督制約的檢察院、法院「壯士斷腕」無異於與虎謀皮、痴人說夢。

一部被權貴玩弄於股掌毫無尊嚴的法律,一個自上而下糜爛不堪的司法體系,一群為了「吃飯」馬首是瞻的判官,形成不敢不腐、不得不腐的死局,除了讓官不畏法前腐後繼或躺平之外別無選擇,這是國之不幸、民族悲哀。一個在「組織」面前人人「有罪」的法場,又有誰能是乾淨、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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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笑農

(作者提供/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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