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國媒體人趙蘭健日前在X平台發視頻爆料:9月19日,一群90後在北京海淀上莊橋跳河,「成群結隊一起去自殺」。
視頻顯示,現場拉起了警戒線,不少市民在河邊圍觀,有警察站在橋邊疑似在觀察打撈情況。
有網友發布同類視頻稱,事發19日晚間,跳河的90後共有9人,目前已打撈上來7人,但均已身亡,還有2人未打撈上來,疑似凶多吉少。
進入2024年,人們不難發現,中國大陸的一個突出現象是自殺的年輕人猛增。
有網民6月在YouTube發視頻說,「中國四月份有4500多人跳河自殺」,各地政府甚至派人24小時守橋。為防止民眾自殺,多地政府還在大橋上加裝護欄,配置守橋員崗位,甚至安裝智能監控進行防範。
5月份,山西省會太原市接連發生十餘起跳橋悲劇。當地知情網友透露,從5月10日到5月21日之間,幾乎每天都有人跳河自殺,他知道的已經有十幾個人。當地人表示,「每天有人跳河,快成了奈何橋了。」網傳太原警方在河邊貼出警示:「珍愛生命,禁止跳河,違者罰款1000元」。
5月24日,大陸抖音平台上有山東網民說,「我們這裡黃河邊一個月跳了好幾個,救援隊都回不了家!」有湖南網民說,「我這以前天天跳,現在都給封鎖了,這種行為會引起連鎖反應。」5月30日有網傳內容顯示,「杭州最近最高記錄是一天27連跳」。
另據大陸媒體報導,廣西南寧邕江大橋、重慶長江大橋等均有跳河事件發生。當地政府緊急加高橋兩邊護欄的高度,趕工加裝防墜網,並派出大量守橋員,每隔數米站立一人,阻止再有民眾跨欄自殺。
回顧「新中國」成立以來的歷史,這種短期內出現的密集性、高頻率自殺高潮至少出現過三次。
第一次自殺潮出現於1952年中共對工商界人士發起的「五反」運動中。
所謂「五反」,即「反行賄、反偷稅漏稅、反盜竊國家財產、反偷工減料、反盜竊國家經濟情報」,逼工商界人士人人過關。而其中的所謂「反偷稅漏稅」,是從光緒年間上海開埠算起,核查企業應繳納稅費。這樣的算法,即使資本家傾家蕩產也交不起「稅」,想死又不能跳黃浦江,因為會被說成去了香港,家屬還要繼續被逼迫,只好跳樓而死,讓中共看見屍體好死了心。據說當時上海高樓兩側無人敢走,怕突然被上面跳下來的人砸死。
資料顯示,上海「五反」運動中自殺、中風與精神失常者不下萬人。自1952年1月25日運動開始到4月1日短短65天時間裡,自殺者就達876人,平均每天超過13人。「自殺方式以跳樓、躍江、觸電、吊頸者為最多」,毒烈藥品和安眠藥片被禁止售賣,想安臥而死的可能性都沒有了。
第二次自殺潮發生於上世紀九十年代的「國企改制」。
所謂「國企改制」,就是強行對國有企業實行「股份制改造」,並以低價格買斷工齡而解僱國有企業的職工。這些人被稱為「下崗工人」,他們不僅被剝奪了工作權生存權,生活來源也斷了,面臨著養老保險和醫療問題等諸多難題,由此淪入了社會的最底層。
當年的「下崗工人」有多少?據界面新聞的《「鐵飯碗」砸碎後,一代工人的沉浮與迷茫》一文報道,「自有關改革的決策在上一年5月出台後,短短數月裡已有上百萬國企工人下崗,推行力度之大超乎預料——1998年至2000年間,幾乎每年都有700萬至900萬工人。」對於國有企業在冊人數的統計,1999年為8336萬人,到2002年,這項數據已經滑落至6924萬人。
在生存沒有來源的困境下,無處發聲、沒有選擇的「下崗工人」,許多都選擇了以自殺來結束苦難。根據1998年9月中共全國人大常委緊急提案《關注家庭自殺慘劇,引發社會動盪》一文,僅僅在這一年中自殺案件就有22.52萬人,死亡約15.672萬人。
第三次自殺潮就是發生在今年的自殺潮。
縱觀「新中國」成立以來的三次自殺潮,沒有一次不是中共的惡政把國人逼上了死路。
50年代的「五反」運動中,那麼多上海商人之所以跳樓,是因為交不起中共要求的稅額,走投無路。
90年代「國企改制」時,許多下崗工人之所以自殺,是因為下崗後失去了收入來源,生活維持不下去了。
今年為何又有那麼多人跳河跳橋自殺?是因為經濟被中共搞垮了,許多年輕人背負的生活壓力超過了承受極限,看不到任何希望,只好一死了之。
自由亞洲電台5月24日報導,過去10多天裡,山西省太原市發生多起居民跳河自盡事件,震撼眾多網民。太原學校前教師汪女士表示,受經濟環境影響許多人找不到工作,或難以支付銀行房貸,「這些年,底層老百姓真的非常辛苦,他們有的很年輕,有的20多歲,有的是為房貸,買的這些房子(跌價)肯定會觸發很多人想要跳樓。」
山東臨沂居民盧秋梅也告訴自由亞洲電台,當地也發生了不少跳河事件,但媒體不報導,「跳河的有好幾個人了,有學生,也有還不起貸款的,現在跳樓來解脫自己的人不少,比去年同期增加了不少,雖然官方媒體沒有報導,但是百姓們都知道。」
從「五反」運動資本家被逼跳樓,到九十年代「國企改制」下崗工人無奈自殺,再到今年經濟下滑年輕人跳河跳橋成風,可以說無一不見證了一點,那就是中共的邪惡與冷血。只要它存在一天,中國人民就絕不會有好日子過!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作者提供/責任編輯:劉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