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天水菸草局偽造證據致村民判刑5年 輿論譁然(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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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6月18日訊】近日,甘肅天水一村民涉嫌「非法倒賣菸草」被判刑5年,案件關鍵證據被揭是天水市麥積區菸草局人員補拍偽造,引發輿論關注。

大陸網絡流傳視頻顯示,兩男子鬼鬼祟祟在一商店門前,一人拿著手機拍照,一人拿一張白色(看不清內容)的紙張,張貼在一家商店的捲簾安全門上,拍完照之後,拍照男子迅速撕下白色紙張,離去。

另外一視頻顯示,該男子在同一商店門口,撕下一紅色春聯。

(網絡截圖)

6月17日,據大陸澎湃新聞報導,天水市麥積區甘泉鎮八槐村村民阮雙全,於2013年取得菸草專賣許可證,開始銷售香菸,2022年底因身體不適停止經營。

但據公眾號「麥積公安」的消息,2023年7月13日,阮雙全因涉嫌非法倒賣菸草被天水市公安局麥積分局抓捕,此後,阮雙全被以「涉嫌非法經營罪」起訴至麥積區法院。

2024年3月5日,麥積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稱,阮雙全未經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無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等許可證明,非法經營菸草專賣品,擾亂市場秩序,已構成非法經營罪。判處阮雙全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6萬元。

一審宣判後,阮雙全提出上訴,否認非法經營,說案發前不知道自己的菸草零售許可證被註銷,並認為,麥積區菸草局收回和註銷其《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行為,未依法向其送達通知,且未依法告知其享有聽證權利,該行政行為無效,因此不構成非法經營罪。

同時,在案件二審期間,阮雙全委託律師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撤銷被告麥積區菸草局收回並註銷阮雙全《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行政行為。

2024年6月11日,天水市秦州區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行政訴訟案。

根據中國《菸草專賣法》,菸草專賣品的生產、銷售、進出口實行專賣管理,經營者必須取得菸草專賣許可證,無證經營菸草業務可能涉嫌非法經營罪。

在行政答辯狀當中,麥積區菸草專賣局稱,曾在2021年2月3日《天水晚報》發布公告,包括阮雙全在內的106戶捲菸經營戶擅自停、歇業,自公告之日起一個月內仍未辦理相關手續,將依法註銷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在發布公告次月,做出《收回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通知書》,但由於無法聯繫到阮雙全,無法向他直接送達,於是在其之前經營地址張貼通知書,以此形式向阮雙全進行了送達,並於當日在麥積區菸草局公示欄張貼了「關於無法收回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公告」。

在提交法庭的證據清單中,麥積區菸草專賣局還提供了一張通知送達照片,稱係「2021年月4日,天水市麥積區菸草專賣局在相關責任人阮雙全的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核准的經營地址,張貼《收回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通知書》的照片。」這份證據末尾還蓋有麥積區菸草專賣局行政許可專用章。

這份證據,在庭審上引發了巨大爭議。

庭審現場,阮雙全代理律師提供了多份經過公證的視頻、視頻截圖等證據,證明麥積區菸草局涉嫌偽造三年前通知送達照片。

代理律師提交視頻證據顯示,2024年5月29日、31日清晨6時許,被告麥積區菸草局人員兩次前往阮雙全之前經營地址(現為「愛貝母嬰店」)張貼三年前(2021年)的收回通知書和送達回證,貼完馬上拍照、撕下,之後,菸草局可能發現,拍攝的店鋪照片裡,春聯橫批還是2024年的,於是又在6月2日凌晨1點,潛回店鋪,把春聯橫批也撕了。

庭審中,對於律師出示證據,麥積區菸草局出庭人員承認,視頻中兩名男子係菸草局工作人員白彬和宋鵬,之所以補拍照片,是因當時下發文書時,無法聯繫到阮雙全,當時已在門上黏貼文書並拍攝照片。工作人員回來後未及時將照片保留,導致照片丟失。

報導說,目前,該行政訴訟案尚未宣判。

此事報導後,引發廣泛關注,網友紛紛批評,「這操作,真是只有你想不到沒有它們做不到」、「這不是犯罪? 誰指示這兩個人去的啊?」「不是應該移交派出所麼?」

還有網友分析,「《收回菸草專賣許可證通知書》及送達回證都需要蓋公章,按規定經過局領導用章審批後,才能蓋章,那麼問題來了,上述文書是2024年5月審批用章還是三年前審批用章?」、「嗯,這兩人真是罪大惡極,不僅做假文書,連公章也偷了」。

(網絡截圖)

還有網友諷刺中共當局,「你法我笑系列」、「無法無天」。

(記者李酈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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