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5月08日訊】不堪被折磨和羞辱,杜文夫婦2023年11月拿著港澳通行證到香港,之後在日本拿到人道主義簽證,於12月到達歐洲比利時的布魯塞爾。
杜文對大紀元感嘆道,這一輩子最大的失敗就是跟共產黨,一旦這個絞肉機開動,你就完蛋了。
接上文:(杜文曝中共官場黑幕:有人逼我咬出胡春華)
被上級羅織罪名 為政府公款送禮背黑鍋
「杜文公款送禮案」歷時近6年,一波三折。2012年8月,呼和浩特市中級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判杜文有期徒刑15年。貪污的款項即是兩次「送禮」的492萬。之後杜文上訴,2013年10月,內蒙古高院後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2015年7月,呼和浩特市中院再判杜文有期徒刑15年,增加了挪用公款罪。最後,內蒙古高院終審判定,將刑期改為有期徒刑11年,並增加罰款200萬元一項。
為什麼被弄去為政府公款送禮背黑鍋?杜文對大紀元表示,原因很簡單,是因他不願同流合污,遭他的上級陷害。
杜文說,「因為我這個部門不是挺有錢的嗎,我的上級貪污,他貪污挪用公款,之後我就拒絕。我不同意他貪污挪用公款,我是保護這個國有資產的人。後來我的上級就開始給我羅織罪名、要迫害我。」
杜文認為,其上級羅織的一個罪名是他是「政府的叛徒」,因為在辦理上海市政府侵占天主教會百億教產的案子中,他是親天主教會的。
他說,其上級還利用他參與的公款送禮來打擊他。「這個公款送禮,他把這個事往出一提,因為這是非常敏感的事,這是當時胡春華拍板,然後巴特爾、任亞平他們親自部署,逼趙黎平去辦的。我就是個配合的角色,這樣的話他把這事往裡一兜,這些人就會把我弄死,這是毫無疑問的,他們就會把所有責任推到我身上來,這(公款送禮)是一個政治運作嘛。」
「就這樣把這個事揭露出來,揭露出來以後,當局為了滅口,就把所有責任都推到我身上來。」
據早期報導,「杜文公款送禮案」的起因,是杜文的頂頭上司、前內蒙古法制辦主任武志忠指責杜文在北京並沒有「送禮」,而是「獨吞」禮金,並且第一次的禮金也有部分被杜文「私吞」。而杜文責揭發武志忠將2100萬公款劃給自己妻子的公司。此後,杜文和武志忠先後被內蒙古司法機關立案調查。
杜文對大紀元說,「被逮捕以後,當局對我進行了六年兩個月的時間(調查),給我下了五份起訴書,咋也定不了罪,最後就是以貪污公款的罪名把我起訴了。」
一千多萬家產被抄走 再被罰200萬
2012年8月2日,呼和浩特市中級法院一審認定杜文將492萬公款據為己有,貪污罪名成立,判刑15年。杜文上訴,內蒙古高院後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
但是杜文在2012年被起訴後,遭到抄家,全部財產被抄走,包括其岳父的父親的遺物銀元,岳父岳母和他們兩家人集資並貸款的房子。
杜文對大紀元說,「(呼市中級)法院說我犯罪,(內蒙古高級)法院判決不構成犯罪了,它還是把財產沒收,繼續說我這是涉案財產。判決不是犯罪,涉什麼案哪?就這樣,它就不讓你活,剝奪你一切活路了。」
「它(當局)現在扣了我一千多萬。我做律師,我們家開服裝店,我沒有任何一分錢非法收入,他們查了我六年,沒有查到我一分錢不當資產,我的每一分錢都上過稅,稅票都有,一切來源都合法。」
「它把我全部資產給我沒收掉,(最後終審)判決還罰兩百萬。」他說,「你就是罰我200萬也行呀,那你在我的合法財產中扣呀。法院說這也不算,沒收完一切也不算。」「法院說檢察院扣的,你不要找我。你們執行了人家一千多萬財產,就弄走了,還不承認,無效。」
「那檢察院跟法院才是一家,它是一個司法體系,一個案子中,那邊扣了這邊就不承認?這什麼邏輯。」
「我家的那些財產,你們(當局)都就像如數家珍一樣,清清楚楚的,給我媳婦孩子還一點生活費,就這還不滿足。」
下毒和追殺 在監獄裡面差點被整死
杜文向大紀元披露他在獄中險遭滅口的經歷,「在監獄裡面,差點把我整死。」
「後來趙黎平殺我,給我下毒,我在醫院住了兩年。又派警察過去殺我,打得我尾椎骨折,沒有任何人追責。」
「把我跟那個殺人狂精神病人關在一個屋裡面。那個精神病就是用那個鐵鏈子拴在地上,像畜生一樣,(見)警察也打,(見)犯人也打,他見誰打誰,見誰罵誰。」
「他們甚至弄了黑社會,把我叫到警察辦公室去,殺我去,把我臉劃了12厘米長的口子。幸虧我身體還好,我把他們打趴下了。」
「這些事就多了,他們幹這些事,就只能用四字說,叫罄竹難書。」他說,「對你的所有迫害,沒有任何一個人被追責,他們放任所有人對你的迫害和折磨。」
杜文一直拒絕認罪
杜文一直拒絕認罪,「所有證據都證明這是公款送禮行為,結果它們把(無罪證據的)錄音給我刪了,所有的文件都視而不見。」他說,「哪怕有個口供承認這是個犯罪行為也行,(當局)就沒有任何證據,就強行判決,把我們家的一切都剝奪了。」
對當局的判決,杜文對大紀元說,「其實(判決書)寫的是公款去向不明。那送禮呢,我又沒有個人拿了一分錢,我把錢交給趙黎平送禮去了,公款去向不明跟我有啥關係呀,那你找趙黎平去,你找我幹嘛呀。」
「趙黎平當時是負責送禮的執行這個人,而且趙黎平後來也承認了這個送禮的情況,一開始否認,後來他承認了。」
杜文曾經在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祕書長烏蘭巴特爾指示如何去送錢時,做了錄音。錄音中烏蘭巴特爾說道,「咱們現在花的錢、給這次公安400萬」等內容。但烏蘭巴特爾拒絕提供語音樣本做聲紋鑑定。
杜文對大紀元說,當時辦案的人說,他們都知道是冤案,但是一個上面直接命令要求判他貪污公款。
曾向彭麗媛求救 《杜文案件》放習家書架
杜文的妻子也四處為杜文喊冤。杜文對大紀元表示,2017年習近平夫人彭麗媛的一個朋友送了一本香港《開放》雜誌出版的《杜文案件》給彭麗媛,請彭麗媛過問一下這個事。
「後來彭麗媛說,我們家有規定、有規矩,我不能介入具體的事務。彭麗媛說:『這個我沒法說,但是我能做的就是把這本書放在我家書架上,如果說我們家老習要是翻這個書架的話,他能看到這本書的,那可能這個事就解決了。』」
「當時彭麗媛也詳細了解了這個案子的情況,她說確實太冤了。因為所有東西都證明這是一個公款送禮的案子,跟個人也沒有關係,結果他們把個人判得這麼重。」
杜文說,「結果給了彭麗媛以後,當時還以為沒問題,我去蹲監獄了,我媳婦通知我說已經給彭麗媛了,我當時還覺得挺有希望的。後來發現根本就沒有用。但是這點可以肯定,(《杜文案件》)已經放在她家書架上了。」
這輩子最大失敗就是跟了共產黨
杜文表示,「一個人、一個家庭被一個國家污衊,被一個體制故意地污衊。它(中共)不講道理啊。」
「我都認了,我坐12年8個月監獄,誰讓我當年賤,我去給中共服務呢?
「我這一輩子最大的失敗就是跟共產黨。你就是把一切、你把那心掏給它,你就是為它服務,你就是儘可能去為它服務,就是為了什麼維護國有資產、捍衛國有資產,我都有文件的,沒有用,沒有人在乎你是不是真的為這個國家、為這個民族,它就講它自己的利益,它真欺負你呀。
「當年我本身有很好的前途,我做律師也好、做生意也好、做記者也好,我幹什麼都比去給他們(中共)服務強。既然去給他們服務了,最後被他們害了,也就認了。
他說,「如果我爹是個省長的話,肯定不會這麼,因為就是我爹是個農民嘛,所以他們就開始往死裡整,它根本不講什麼政策、講什麼法律、講什麼道義、講什麼人情,一旦這個絞肉機開動以後,你就完蛋了。」
(待續)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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