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12港人遭判刑 最高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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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3月16日訊】12名在反送中期間衝入立法會大樓的香港人,週六,被香港一家法院判刑,刑期從4年到近7年不等。

2019年,香港人大規模抗議,允許把香港人引渡到中國大陸受審的《逃犯條例修訂草案》,7月1日,憤怒的香港人衝進香港立法會大樓,佔領立法會達3小時。

之後,14人被控暴動等罪名。

週六,香港西九龍法院判決。

其中,45歲的香港藝人王宗堯因不認罪,被判入獄6年2個月。香港民主派人士劉頴匡和鄒家成,分別被判處54個月20天,以及61個月15天的刑期。

27歲的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孫曉嵐,被判4年9個月監禁。

學生記者黃家豪和網路媒體記者馬啟聰,兩人因「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名成立,分別被罰款1500港元和1000港元。

根據警方數據顯示,至今有超過10200人,因2019年的反送中運動被捕,其中2937人,被控涉及暴動、非法集會和刑事毀壞等罪名。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劉海英、姜迪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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