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11月23日訊】曾被中共官媒宣傳為「掃毒英雄」的李春生受賄案一審開庭,檢方指控他涉嫌收賄近8000萬元人民幣,收賄時間跨度超過20年。李春生在公安系統任職期間曾與孫立軍團伙有交集,還曾因積極迫害法輪功被「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通告追查。
星期四(11月23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級法院公開審理了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李春生受賄一案。
李春生被指控:在2001年下半年至2022年5月期間,利用擔任河南省新縣縣長、縣委書記,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廣東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及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等職務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推進、工程承攬、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賄賂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7940萬餘元。
庭審結束前,李春生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資料顯示:李春生現年61歲,是河南鄭州人。1983年8月從河南大學歷史專業畢業後曾在家鄉擔任初中歷史老師。1985起進入中共共青團系統,先後擔任中共的共青團河南省委祕書、共青團河南省委學校部副部長、少年部部長等職務。
1998年至2004年期間,歷任河南省新縣縣委副書記、縣長、縣委書記,河南省信陽市政法委書記等職務。
2004年起,進入公安系統,先後擔任河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訓練局局長等職。
2013李春生從公安部空降廣東省任副省長,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督察長,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等職。2021年1月,李春生轉任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直至被查。
在廣東省擔任公安廳長期間,李春生曾於2013年12月指揮了在汕尾進行的所謂「雷霆掃毒」行動,被中共官媒大肆宣傳為「掃毒英雄」。
2022年12月8日,中共中紀委、國監委官網突然發布消息,指時任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的李春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正在接受調查。2023年6月28日,李春生被開除公職與黨職。
在李春生「落馬」後,有媒體梳理發現,他在公安系統工作期間,曾與公安部原副部長孫力軍以及「孫力軍政治團伙」成員龔道安、劉彥平等人有交集。因此有分析認為,李春生之所以投案自首,可能是在當局「清除孫立軍餘毒」之際,他察覺到自己已在劫難逃,所以試圖以主動投案換取輕判。
據公開的資訊,李春生在廣東省擔任公安廳長期間,對廣東省茂名市PX項目事件負有主要責任,該事件中當局曾多次對數萬民眾暴力清場,並出動特警開槍射殺抗議民眾。
此外,李春生任職廣東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期間,因參與迫害信仰團體法輪功曾被「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通告追查。
通告提到,李春生自2013年任廣東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省政法委副書記以來,積極追隨江澤民、周永康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在其任職期間,至少有15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記者黎明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