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11月22日訊】週二,江蘇省委前副書記張敬華,被判刑14年。同一天,貴州省政協原黨組成員李再勇被逮捕。據《明慧網》報導,兩人都曾參與迫害法輪功,受到國際組織的追查。
週二,張敬華因受賄罪,被判刑14年、罰款400萬元人民幣。
張敬華被指控,2008年到2021年,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超過4984萬元。
張敬華曾任徐州市委副書記、市長,鎮江市委書記,江蘇省副省長、副書記,南京市委書記等。
據《明慧網》報導,張敬華曾積極迫害法輪功,對法輪功學員、南京一級警督程蘭、王畢紅等被綁架,非法關押、判刑,負有責任。
同一天,貴州省政協原副主席李再勇,涉嫌受賄、濫用職權,被逮捕。
李再勇曾任貴州省遵義市委常委、紅花崗區委書記;貴州省黔東南州副州長;貴陽市委書記、市長;六盤水市委書記;貴州省副省長、省政協副主席。
據《明慧網》報導,李再勇任職期間,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在貴陽市龍洞堡等地建立兩個洗腦班。另外,還對法輪功學員周小朝、石登靈被綁架、關押,負有責任。
李再勇曾任職的單位,受到「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追查。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李梅、張月心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