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作家馮驥才的《100個人的10年》中記載的一個真實的故事。
一九六八年時,她才八歲。
她生活在某市,父親是市委的中層幹部。
「文革」開始後,市委機關分成了兩派。她父親這派大多是市委的中層幹部,組織性強,「文革」之初大大小小都被「衝擊」過,更不敢幹一星半點「打砸槍」那類過火越軌的事,對立派找不到把柄,要搞垮這一派是困難的。
一次兩派大聯合談判時,她父親這一派頭頭沒注意,把一本《紅旗》雜誌放在屁股下邊坐上了。對立派裡面有個很精明的人上前一下抽出《紅旗》雜誌,裡邊有偉大領袖的照片。那時的報刊雜誌幾乎全有領袖像。這個頭頭被對立派揪出來,罪名是「侮辱偉大領袖」,是罪大惡極的「現行反革命分子」。軍宣隊馬上宣布,她父親這派是反動組織。這派立即垮了。開始抓壞人,凡是過去或多或少有點問題的都被打成階級異己分子、黑幫分子、反革命分子。可仍拿她父親無辦法,抓不住他的短兒。
她父親過去當幹部處長時得罪過人,有人對他恨之入骨,總想方設法要把他整下去。又派了不少人內查外調,找不出問題怎麼樣整他?
這天,在市委家屬院大院牆上突然出現了條反標。
公安局立即來人勘察現場。看了現場後認定,是一個一米二上下的小孩寫的。理由是:一反標位置離地一米,比成年人蹲著寫高,又比成年人站著寫矮,正好是小孩子站著寫高低正適中的高度;二是字跡歪歪扭扭,像小孩筆跡;三是成年人寫這類反標不會寫職務,直寫其名,「打倒XXX」。
定下調子,先對大院小孩排隊。住這個大院一米二左右的小孩總共十一個,排排隊,確定下四個重點懷疑對象,都是父母有問題的小孩。
這時,她父親對立面那一派插手這樁案子,理由是協助破獲這起重大反革命案件。
「造反派」一插手,懷疑對象就集中到她一個人身上。理由是她爸爸反動,又很狡猾,對「文化大革命」懷恨在心,教唆孩子寫反標。
攻擊目標是她父親,棍子卻打在年僅八歲的她的身上。
她被造反派「監禁」起來。
在「造反派」眼裡,八歲的孩子是好對付的。他們「破例」拿糖哄她,讓她承認是她父親教唆她寫的反標。
從小,她記得爸爸就教她:為人,絕對不能說假話。
「造反派」拍著桌子嚇唬她,說要是再不承認就去打她爸爸,還告訴她要使什麼法子打:用鋼筆扎他的眼,用繩子勒住脖子不許吃東西,活活餓死他;用刀子一塊塊割他的肉,手指頭、鼻子、舌頭、耳朵,然後扔到動物園的籠子裡餵老虎……她害怕了,這些人要殘害父親,多麼殘忍啊!爸爸是個好人!
她下了決心,任你們唬、哄、嚇,我決不亂說!
最後,他們說要槍斃她。
起先她不懂啥叫槍斃,他們告訴她,就像電影上那樣,把你用槍打死。
她被帶到刑場,是一片開闊的窪地,幾個死囚犯就在她身邊。那幾個犯人都綁著,沒綁她;對面一排人拿著槍,其中一個人的槍口正對著她。忽然,她看見爸爸在不遠的人群中間。她想跑過去叫聲「爸爸」,只聽行刑的頭頭一聲大喊:
「放!」
「呯」地槍響了,她身旁的犯人一個個栽倒了,有的腦袋不見了——她真被嚇得哭了。
可憐她才八歲,就當了死刑的陪綁著。
她始終沒有胡說。
她被放回來,照舊跑去找小朋友玩,可同院的小朋友都不搭理她,有的還朝她扔石頭子兒。一個過去與她要好的女孩竟罵她:「打倒小反革命!」
「小反革命」像一塊沉重的石頭,壓在她身上,十幾年抬不起頭來。上學困難,升學更困難。她就像被管制的「牛鬼蛇神」,受人歧視。平時不敢多言多語,不敢與同學玩和說笑。下課後,掃地、擦黑板收拾教室,想以此換起同學們的好感。有次下鄉勞動,指導員派人去拉糞,誰也不去。無奈只得派她去,說:
「糞很臭,但靈魂裡的糞更臭。什麼時候你覺得糞不臭了,你的靈魂就改造好了!」
她知道,背上那塊石頭仍然存在,一輩子也卸不下來。
「四人幫」粉碎以後,她爸爸所在單位清理「文革」問題時,才發現一份有關她的材料,才說要給她平反。
「平什麼反?」當時她才八歲,關押也好,陪法場也好,矛頭是對著她爸爸的,並沒有給她「定性」啊!
其時,她還沒工作,落實什麼?
實實在在,她忍受了一個八歲孩子難以忍受的打擊和摧殘,終生難愈,但政治從來不對人的靈魂負責。
對一個無辜的八歲孩子施以這樣的酷刑,說明了什麼呢?
真正的殘暴,是針對無辜!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作者提供/責任編輯:劉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