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目前中國共產黨擁有將近9000萬黨員。對於中國人而言,如果你現在或者曾經是中共或其附屬組織的成員,包括曾經是共青團員,那麼共產黨員的身分就是移民過程中必須面對的問題。
根據美國移民與國籍法INA §212(a)(3)(D)(i)的規定,任何曾經加入或者依然隸屬於美國境內外共產黨組織或者其他集權政黨的申請人都不具備移民資格。更令人擔憂的是,對移民申請人而言,在身分調整/移民簽證申請面談這一階段,不論是投資EB-5、工作H1B或是庇護、婚姻臨時綠卡轉換身分期間,依然有可能因為共產黨員身分而喪失移民資格,導致移民之路功虧一簣。即使獲得綠卡、但如果以後因為共產黨員身分隱瞞被查出來,不管是何種綠卡甚至是入籍了,美國都有權把你一切證件作廢取消的權利,並遞解出境。
目的
禁止移民加入共產黨或任何其他極權主義政黨或與共產黨或任何其他極權主義政黨有聯繫的理由是國會通過的一系列《內部安全法》更廣泛法律的一部分,旨在解決對美國安全和治安的威脅。其最初目的是保護美國免受被視為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非美國和顛覆活動的影響。
一般來說,任何現在或曾經是共產黨或任何其他極權主義政黨(或分支或附屬機構)成員或附屬機構的移民,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都是不可入境的,這種不可入境理由有兩種豁免情況,並且根據他們尋求的移民福利,某些人可以獲得有限的豁免。
特別指出,雖然根據 INA 212(a)(3)(D) 不能認定共產主義或極權主義政黨的非移民成員不予入境,但如果適用,可能會根據其他理由認定他們不予入境,即不給予任何簽證,包括旅遊和學生簽證,或者從十年簽證改為單月單次有限制入境,這類簽證通道移民局沒有關閉,但門已經很窄了。
三種豁免資格
i非自願黨員資格的豁免情況
如果外國人在申請移民簽證時使領事官員滿意(或在申請入境時使總檢察長滿意)有證據證明該外國人的黨員資格或從屬關係,外國人現在或曾經是非自願的,現在或曾經只是在未滿 16 歲時,根據法律的規定,或為了獲得就業、口糧或其他生活必需品的目的,以及是否為此類目的所必需。
ii黨員資格或附屬關係至少在以下情況下終止
外國人是黨員,但該黨不是極權政府或執政黨,例如日本共產黨黨員,提供終止證據證明在申請日期前 2 年已經終止黨員身分;如果外國人的黨員資格或隸屬關係是政府執政黨,而該外國政府截至該申請日期為極權獨裁國家,比如中國共產黨黨員,提供終止證據證明在申請之日前5年已經終止黨員身分。同時該外國人不對美國的安全構成威脅。
iii黨員資格被國土安全部 (DHS) 部長酌情豁免適用INA 212(a)(3)(D) 條
首先外國申請人必須是美國公民的父母、配偶、兒子、女兒、兄弟或姐妹,或者是永久居民的配偶、兒子或女兒,才有資格提出人道豁免申請,前提是該移民不會對美國的安全構成威脅。申請人必須根據 USCIS I-601 表格說明向 USCIS 提交 I-601 表格(不可入境理由豁免申請)。如果申請人還需要 I-212表格( 驅逐出境或遣返後重新申請進入美國的許可申請),則必須與 I-601 表同時提交。
舉證責任
確定可受理性的舉證責任始終由申請人承擔,如果移民官員的決定全部或部分基於申請人不知道或無法合理預期了解的信息,並且申請人在面談期間沒有面對該信息並有機會做出證據回應,則該移民官員必須發出拒絕意向通知 (NOID)。 NOID 為申請人提供審查和回應信息的機會,除非信息屬於機密。未能履行舉證責任的申請人因共產黨或任何其他極權主義政黨的成員或附屬機構成員而被拒絕入境,除非申請人能夠成功反駁官員的不可入境裁決。
證據選擇
中共黨員申請人必須提交令人信服的證據證明自己已經退出中共五年以上,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組織生活(或不繳納黨費)的個人陳述可以作為輔助證明,卻不能作為主要證據,例如蘇聯共產黨派遣的特工偽裝潛伏美國後有二十年以上不與組織主動聯絡,只是安靜等候上級召喚的先例,所以必須提交確鑿的證據證明申請人已經退出共產黨組織,證據能夠讓面談的領事官滿意信服。
證據解決方案
i退黨證書
線上或線下辦理真實姓名的退黨證書,證明在申請之日五年前已經退出中國共產黨,移民局已經認可退黨證書的有效性,身在中國的申請人可以註冊海外郵箱,切記不得使用QQ郵箱等國內郵箱,本人親測十分鐘即可通過測試取得證書,費用$100,證書保存在郵箱裡,可下載可打印,可以在線驗證,保密又安全可靠,登錄退黨中心網站即可。
ii非自願加入中共及其附屬組織的證據
申請人證明自己並不贊成共產黨的思想和政策,提交的證據包括但不限於媒體報道、退黨活動、民主集會等等,非自願情況包括「為了獲得就業機會,糧食分配或者其它生活必需品,並且為達到上述目的而必須進行的」,或者非自願加入時年齡在16歲以下,令領事官員確信申請人與中共及其附屬組織的聯繫是沒有實質意義的,注意在中國,要證明加入中國共產黨是為了獲取生活必需品的必要途徑是比較困難的,中國境內很難取得任何放棄中共黨員身分的官方文件,所以申請人必須與相關從業者仔細探討任何可以證明自己的非自願證據,目前i-485申請費$1140,處理時間平均為9-11個月,相關律師費約$6000-10000。
iii不可入境理由豁免申請I-601表格
申請人必須是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的親屬,因為人道主義的原因提請不可入境豁免,證明移民申請被拒絕會給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帶來「極端」困難,目前USCIS移民局處理I-601表格的時間,兩個處理中心給出的預測是80%案件處理時間為21.5個月,申請費$930 ,相關律師費約$10000。
結束語
在共產主義大廈搖搖欲墜,瑟瑟發抖之際,為了良好的環境和高質量的生活、高水平的教育和自由公平的社會,許多人選擇移民美國,因為中國共產黨在中國的絕對專制統治地位,每個中國人都很難說和中國共產黨沒有關係,在美華人的痛苦癥結大多跟身分有關,所以首先也是最重要的前提就是不要在黨員身分上撒謊,任何通過欺詐、隱瞞或故意歪曲重要事實的不實陳述都會導致移民程序終結,不要因為一時的僥倖和怕麻煩而給自己帶來無盡的煩惱和風險,因為移民局要求共產黨員在移民申請之日前五年終止黨員身分,所以提前準備未雨綢繆,以免臨時抱佛腳手忙腳亂,同時由於豁免理由程序難度較大且耗時較長,您需要諮詢專業律師充分評估此策略的可能性。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全球退黨服務中心/責任編輯:劉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