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07月26日訊】中共安徽省一家法院週二(7月25日)宣判,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書記周江勇,受賄案,一審被判死刑,緩期兩年。據明慧網報導,周江勇曾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受到國際組織的追查。
通報稱,周江勇2001到2021年間,利用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私利,直接或通過親屬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1.82億餘元。
周江勇長期在浙江省任職,曾任象山縣委副書記、書記、縣長;舟山市委副書記、書記、市長;溫州市委書記;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書記;2021年8月,被調查。今年4月受審。
判決還提到,周江勇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
周江勇:「現在犯下了嚴重的錯誤和罪行,痛悔不已。」
另據明慧網報導,周江勇任職期間,對當地法輪功學員蔣平、張金華、仇天舒,以及寧波出家人沈國強被綁架,負有責任。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發出通報,對周江勇進行追查。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易文、田原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