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官員】中共最高法執行局長孟祥被判12年 曾迫害法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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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04月13日訊】中共官媒週二通報,中共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前委員、執行局長孟祥,因為受賄罪,被判刑12年,罰款200萬。孟祥被指是中共最高法院院長周強的親信。據明慧網報導,孟祥曾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其任職的單位,受到國際組織追查。

通報稱,孟祥2003年到2020年,利用職務便利,在案件審判執行、工程承攬和幹部選拔任用等事項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274萬餘元,犯有受賄罪,且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法庭稱,孟祥如實供述罪行,從輕處罰。

據公開簡歷,孟祥曾擔任北京豐台區法院副院長,東城區法院院長,北京市高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立案庭庭長、辦公室主任、副院長,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執行局長等職務。2021年7月,孟祥被調查。2022年8月,受審。

孟祥在北京市法院系統任職約36年,被指是中共最高法院院長周強一手提拔的親信。周強被指是江澤民和周永康的人馬。

據明慧網報導,孟祥任職期間,北京科研院所、高校成迫害法輪功的重災區,對北京清華大學化工系學生柳志梅及教授高春滿被迫害致死,負有責任。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對孟祥曾任職的北京市東城區法院等單位,進行追查。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李梅、宇微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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